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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LA LAW FIRM
破产与清算
中联律师事务所

为落实贯彻我国的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求,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破产重整与清算业务近年来蓬勃发展。中联设有破产管理法律事务研究中心,集合了中联全国执业机构在该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组织开展破产法律研究,致力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业务团队已在全国各地成功处理大量破产重整、破产清算、公司自行清算、关联企业合并破产、重整程序向清算程序转化、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等的业务。

服务范围

【业务分类】

一、破产业务:

1、 代表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或参与破

产程序。

2、 接受债权人委托,代表其在破产或清算过程中向债务人进行债权申报、出

席债权人会议,参与相关衍生的诉讼。

3、 接受债权人、债务人、股东或战略投资者的委托、就目标公司的债务、

资产重组事务开展尽职调查,参与谈判、制定、提出解决方案或重整方案,参加债权人会议,协助监督执行重整计划等法律服务。

4、 其他与破产、重组相关的业务。

二、清算业务:

1、 接受股东委托申请公司自行清算,协助成立起算组,协助完成公司债权债

务处置,完成公司注销。

2、 接受一方股东委托提起解散之诉、申请强制清算,代表一方股东参与强制

清算。

3、代理一方股东提起清算过程中股东、高管的侵权之诉。

【代表业绩】

    作为破产管理人处理广州友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秀丽实业总公司及下属八家子公司的破产案件。

    作为强制清算管理人处置广州恒源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下属8家企业的清算注销工作。

作为普通清算组提供清算顾问服务:广州市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

作为一方股东或合伙人提起强制清算之诉或强制清算专项法律顾问:哈中(横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中山市南通房地产有限公司。

作为代表股东、债权人参与破产案件:广州市天秀房产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广东泛城经贸合作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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