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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跃律师助力贵州省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债券成功发行
| 2015-11-12

2015年10月14日,由君跃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贵州省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省物资集团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的公司债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挂牌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根据无异议函,省物资集团公司预计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由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

省物资集团公司于1995年经贵州省政府批准、由原贵州省物资局转制而来,1997年正式挂牌成立,是贵州省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国有独资企业。

君跃所接受省物资集团公司委托,为本期公司债券发行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承办项目部门系君跃所公司与投融资业务部,项目团队成员为: 合伙人 佘雨航、律师彭贤静、律师罗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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