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迪博士自2013年进入律师行业,在信托、证券、基金等资产管理、投资、融资领域积累了大量经验。吴博士长期服务于沪上多家知名信托、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代表案例为某信托公司与湖北某城投公司的逾4亿元的信托产品违约纠纷。在该案中吴律师准确把握时机,利用城投公司针对违约政治、商业违约的顾虑,在得知其取得其他资金的时间窗口,通过诉讼手段开展逼迫式谈判,迫使其同意庭前和解,仅用半个月时间有效收回逾4亿元投资及回报。此外,在某信托公司与新疆某公司之间关于信托计划逾3亿元差额补足责任承担的合同纠纷案件、某信托公司与杭州某公司之间关于信托受托人信义义务履行的营业信托纠纷案件、洪某与某证券公司及某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等案件中,吴律师以其敏锐的洞察力与过硬的专业实力,制定兼具前瞻性与系统性的诉讼方案,获得客户高度赞誉与青睐。
吴博士尤其擅长处理重大、疑难的公司商事纠纷,特别是涉及刑民交叉的复杂法律关系纠纷。例如: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中建七局与兰州高新公司、兰州高科公司、兰州市政府之间的债权转让纠纷系列胜诉案,涉案标的共计约10亿元以上;四川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某信托与某公司股权买卖合同纠纷,标的10亿元;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某信托与某公司等抽逃出资纠纷,标的6.38亿元;涉及上海、苏州、厦门、福州、绍兴等多地中高级法院审理的,涉及刑民交叉和保险监管部门督查的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商业合同信用保险系列胜诉案件,涉案标的超过1亿元;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审理的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与某合伙企业光伏私募基金纠纷胜诉案件,涉案标的约1亿元。
吴律师在公司日常法律服务、合规把控、风险控制等方面也具有丰富经验,常年为多家知名银行、保险、大型央企、国企、上市公司以及政府机关等提供日常法律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审查合同、日常管理咨询、发送律师函、内部管理文件和制度审查、法律培训、商务谈判等。
中国证券业协会2020年重点优秀课题奖;
上海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上海市陆家嘴金融城十大杰出青年;
上海市优秀青年律师(二十佳);
上海市“浦东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律师”。
华东政法大学 硕士导师
上海市法学会欧盟法研究会 理事
上海市律师协会规划与规则委员会 委员
上海市律师协会信托业务研究委员会 委员
2020至今,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2013-2020,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1.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中建七局与兰州高新公司、兰州高科公司、兰州市政府之间的债权转让纠纷系列案,涉案标的共计约10亿元以上;
2. 四川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某信托与某公司股权买卖合同纠纷,标的10亿元。
3.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某信托与某公司等抽逃出资纠纷,标的6.38亿元。
4. 上海金融法院审理的中海信托与新疆广汇天然气公司关于营业信托纠纷之系列案件,涉案标的逾3亿元;
5. 北京市二中院审理的中海信托与中铁集团之子公司关于合伙协议纠纷项目,涉案标的约2亿元;
6. 上海金融法院审理的大同证券与神州长城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约为1.4亿元;
7.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审理的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与某合伙企业光伏私募基金纠纷案,涉案标的约1亿元;
8. 上海、苏州、厦门、福州、绍兴等各地中级法院审理的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的电脑融资租赁商业合同信用保险系列案件,涉案标的超过1亿元;
9. 上海市二中院审理的广厦建设集团公司与海南龙立马投资公司合作投资纠纷案,涉案标的约8000万元;
10. 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法院终审的中海信托与杭州福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营业信托纠纷案,案涉标的约6800万元;
11. 南京市中院审理的大同证券与三胞集团金融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超过6000万元;
12. 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审理的民生银行和上海浦顺进出口公司的信用证纠纷案,涉案标的1100万美元;
13.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审理的李某与宁波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胡某关于股权投资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超过6000万元;
14. 中海基金与债券发行人某公司、某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标的5000万元。
1. 《“追首恶、抓帮凶”<证券虚假陈述若干规定>重点解读》,《上海法学研究》2022年第9卷。
2. 《新冠疫情可否作为债券违约之合法抗辩?》,载于“中联律师”,2022年4月13日;
3. 《<孙子兵法>的战争智慧与民商事争议解决1:总论》,载“中联律师”,2022年11月3日;
4. 《信托业保障基金的法律性质与功能分析》,载于“中联上海”,2022年11月16日。
5. 《伪市值管理的市场潜规则当休矣》,2021年6月15日发表于公众号“中联律师”。
6. 《主动管理时代信托受托人谨慎义务的厘定》,2021年1月11日发表于公众号“中联律师”。
7. 《从<九民纪要>看最高院眼中的资管争议解决》,2019年8月21日公众号“瀛泰律师”。
8. 《资管计划差额补足合规风险》,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 2019年6月第10辑第6期。
9. 《上海高院十大金融案例——全国首例证券支持诉讼模式评析》,2019年1月8日公众号“瀛泰律师”。
10. 《债券违约案件争议焦点和主要司法观点分析》,2018年8月9日公众号“瀛泰律师”。
11. “Impact of new rules on PE VAM”, 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 June. 2018, Vol.9, 1st issue.
吴迪博士自2013年进入律师行业,在信托、证券、基金等资产管理、投资、融资领域积累了大量经验。吴博士长期服务于沪上多家知名信托、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代表案例为某信托公司与湖北某城投公司的逾4亿元的信托产品违约纠纷。在该案中吴律师准确把握时机,利用城投公司针对违约政治、商业违约的顾虑,在得知其取得其他资金的时间窗口,通过诉讼手段开展逼迫式谈判,迫使其同意庭前和解,仅用半个月时间有效收回逾4亿元投资及回报。此外,在某信托公司与新疆某公司之间关于信托计划逾3亿元差额补足责任承担的合同纠纷案件、某信托公司与杭州某公司之间关于信托受托人信义义务履行的营业信托纠纷案件、洪某与某证券公司及某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等案件中,吴律师以其敏锐的洞察力与过硬的专业实力,制定兼具前瞻性与系统性的诉讼方案,获得客户高度赞誉与青睐。
吴博士尤其擅长处理重大、疑难的公司商事纠纷,特别是涉及刑民交叉的复杂法律关系纠纷。例如: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中建七局与兰州高新公司、兰州高科公司、兰州市政府之间的债权转让纠纷系列胜诉案,涉案标的共计约10亿元以上;四川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某信托与某公司股权买卖合同纠纷,标的10亿元;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某信托与某公司等抽逃出资纠纷,标的6.38亿元;涉及上海、苏州、厦门、福州、绍兴等多地中高级法院审理的,涉及刑民交叉和保险监管部门督查的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商业合同信用保险系列胜诉案件,涉案标的超过1亿元;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审理的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与某合伙企业光伏私募基金纠纷胜诉案件,涉案标的约1亿元。
吴律师在公司日常法律服务、合规把控、风险控制等方面也具有丰富经验,常年为多家知名银行、保险、大型央企、国企、上市公司以及政府机关等提供日常法律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审查合同、日常管理咨询、发送律师函、内部管理文件和制度审查、法律培训、商务谈判等。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学博士
中国证券业协会2020年重点优秀课题奖;
上海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上海市陆家嘴金融城十大杰出青年;
上海市优秀青年律师(二十佳);
上海市“浦东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律师”。
华东政法大学 硕士导师
上海市法学会欧盟法研究会 理事
上海市律师协会规划与规则委员会 委员
上海市律师协会信托业务研究委员会 委员
2020至今,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2013-2020,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1.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中建七局与兰州高新公司、兰州高科公司、兰州市政府之间的债权转让纠纷系列案,涉案标的共计约10亿元以上;
2. 四川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某信托与某公司股权买卖合同纠纷,标的10亿元。
3.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某信托与某公司等抽逃出资纠纷,标的6.38亿元。
4. 上海金融法院审理的中海信托与新疆广汇天然气公司关于营业信托纠纷之系列案件,涉案标的逾3亿元;
5. 北京市二中院审理的中海信托与中铁集团之子公司关于合伙协议纠纷项目,涉案标的约2亿元;
6. 上海金融法院审理的大同证券与神州长城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约为1.4亿元;
7.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审理的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与某合伙企业光伏私募基金纠纷案,涉案标的约1亿元;
8. 上海、苏州、厦门、福州、绍兴等各地中级法院审理的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的电脑融资租赁商业合同信用保险系列案件,涉案标的超过1亿元;
9. 上海市二中院审理的广厦建设集团公司与海南龙立马投资公司合作投资纠纷案,涉案标的约8000万元;
10. 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法院终审的中海信托与杭州福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营业信托纠纷案,案涉标的约6800万元;
11. 南京市中院审理的大同证券与三胞集团金融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超过6000万元;
12. 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审理的民生银行和上海浦顺进出口公司的信用证纠纷案,涉案标的1100万美元;
13.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审理的李某与宁波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胡某关于股权投资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超过6000万元;
14. 中海基金与债券发行人某公司、某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标的5000万元。
1. 《“追首恶、抓帮凶”<证券虚假陈述若干规定>重点解读》,《上海法学研究》2022年第9卷。
2. 《新冠疫情可否作为债券违约之合法抗辩?》,载于“中联律师”,2022年4月13日;
3. 《<孙子兵法>的战争智慧与民商事争议解决1:总论》,载“中联律师”,2022年11月3日;
4. 《信托业保障基金的法律性质与功能分析》,载于“中联上海”,2022年11月16日。
5. 《伪市值管理的市场潜规则当休矣》,2021年6月15日发表于公众号“中联律师”。
6. 《主动管理时代信托受托人谨慎义务的厘定》,2021年1月11日发表于公众号“中联律师”。
7. 《从<九民纪要>看最高院眼中的资管争议解决》,2019年8月21日公众号“瀛泰律师”。
8. 《资管计划差额补足合规风险》,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 2019年6月第10辑第6期。
9. 《上海高院十大金融案例——全国首例证券支持诉讼模式评析》,2019年1月8日公众号“瀛泰律师”。
10. 《债券违约案件争议焦点和主要司法观点分析》,2018年8月9日公众号“瀛泰律师”。
11. “Impact of new rules on PE VAM”, 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 June. 2018, Vol.9, 1st 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