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
合伙人
成都办公室
普通话
028-87700932
li.hua@sgla.com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2号三泰魔方B1栋
执业经历和成就

服务的主要客户包括但不限于:

成都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都农商银行

邮政储蓄银行

招商银行成都分行

四川鑫电电缆有限公司

成都普罗米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四川博宥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恒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峨眉山嘉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星月置业有限公司

成都恒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都精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正熙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四川正熙雅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雅驿空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雅安丰慧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启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天府丽都商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温馨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星飞腾赛车俱乐部有限公司

成都鸿运来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驱逐软件有限公司

教育背景
四川大学,法学本科
社会职务

成都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成都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官

四川商务酒店协会副会长

四川商务酒店协会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成都巴中商会理事

成都巴中商会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

四川省建筑业商会理事

四川省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中心委员

工作履历

李华律师先后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四川大学,法学本科学历,1995年参加工作,具有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和法务工作经验,曾任成都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任成都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成都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官。李华律师致力于基础设施建设与建设工程、公司商事、环境、能源与矿产、争议解决等领域已近20年的律师工作实践经验,积累了扎实的法律专业技能,具有极强法律逻辑思维。李华律师先后在四川百坚律师事务所、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合伙人。

2018年7月,李华律师正式加入原四川矩衡律师事务所,现为中联成都的合伙人。

主办案件

典型业绩,包括但不限于:

一、重大民商事诉讼法律服务

接受刘某的委托,对某国有商业银行对纪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最终经某高院再审予以支持,判决结果对银行如何实现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债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成都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四川某食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的一审(四川省高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案件(标的额近1.2亿);

陈某与四川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案(标的额近2000万);

雅安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某政府新农村建设合同纠纷案(标的额近2亿);

河北省唐山市某大型钢铁集团公司整体破产清算专项法律服务(资产规模近40亿);

峨眉山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标的额近3000万);

四川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某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标的额近8000万);

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某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土地出让权纠纷案(标的额近3000万);

陈某与四川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标的额近3000万);

四川某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与某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标的额近1000万);

成都某输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成都某自动化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标的额近1000万);

成都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与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港资)、第三人成都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

二、专项法律服务

受某市总工会委托,作为项目负责人指导并参与成都市12家大中型企业开展劳资隐患排查专项法律服务;

受被兼并企业职工的委托,对某公司收购被兼并企业的合法性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受某印务公司的委托,对收购某目标公司的股权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三、刑事辩护

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翁某犯合同诈骗罪,担任翁某的辩护人,成都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其无期徒刑,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改判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陈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担任其辩护人,某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某基金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担其辩护人,涉案金额近30亿元,某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起诉,审理过程中,以涉嫌集资诈骗罪移送起诉至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最终认定其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达到理想的辩护效果;

李某犯合同诈骗罪一案,担任其辩护人,达到理想的辩护效果;

王某犯诈骗罪一案,担任其辩护人,达到理想的辩护效果;

何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担任其辩护人,达到理想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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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
争议解决
公司商事
028-87700932
li.hua@sgla.com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2号三泰魔方B1栋
执业经历和成就

服务的主要客户包括但不限于:

成都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都农商银行

邮政储蓄银行

招商银行成都分行

四川鑫电电缆有限公司

成都普罗米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四川博宥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恒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峨眉山嘉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星月置业有限公司

成都恒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都精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正熙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四川正熙雅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雅驿空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雅安丰慧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启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天府丽都商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温馨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星飞腾赛车俱乐部有限公司

成都鸿运来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驱逐软件有限公司

教育背景

四川大学,法学本科

社会职务

成都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成都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官

四川商务酒店协会副会长

四川商务酒店协会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成都巴中商会理事

成都巴中商会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

四川省建筑业商会理事

四川省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中心委员

工作履历

李华律师先后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四川大学,法学本科学历,1995年参加工作,具有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和法务工作经验,曾任成都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任成都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成都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官。李华律师致力于基础设施建设与建设工程、公司商事、环境、能源与矿产、争议解决等领域已近20年的律师工作实践经验,积累了扎实的法律专业技能,具有极强法律逻辑思维。李华律师先后在四川百坚律师事务所、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合伙人。

2018年7月,李华律师正式加入原四川矩衡律师事务所,现为中联成都的合伙人。

主办案件

典型业绩,包括但不限于:

一、重大民商事诉讼法律服务

接受刘某的委托,对某国有商业银行对纪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最终经某高院再审予以支持,判决结果对银行如何实现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债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成都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四川某食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的一审(四川省高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案件(标的额近1.2亿);

陈某与四川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案(标的额近2000万);

雅安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某政府新农村建设合同纠纷案(标的额近2亿);

河北省唐山市某大型钢铁集团公司整体破产清算专项法律服务(资产规模近40亿);

峨眉山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标的额近3000万);

四川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某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标的额近8000万);

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某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土地出让权纠纷案(标的额近3000万);

陈某与四川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标的额近3000万);

四川某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与某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标的额近1000万);

成都某输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成都某自动化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标的额近1000万);

成都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与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港资)、第三人成都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

二、专项法律服务

受某市总工会委托,作为项目负责人指导并参与成都市12家大中型企业开展劳资隐患排查专项法律服务;

受被兼并企业职工的委托,对某公司收购被兼并企业的合法性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受某印务公司的委托,对收购某目标公司的股权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三、刑事辩护

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翁某犯合同诈骗罪,担任翁某的辩护人,成都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其无期徒刑,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改判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陈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担任其辩护人,某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某基金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担其辩护人,涉案金额近30亿元,某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起诉,审理过程中,以涉嫌集资诈骗罪移送起诉至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最终认定其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达到理想的辩护效果;

李某犯合同诈骗罪一案,担任其辩护人,达到理想的辩护效果;

王某犯诈骗罪一案,担任其辩护人,达到理想的辩护效果;

何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担任其辩护人,达到理想的辩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