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正超律师擅长民商事专业领域法律服务,为各级政府、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超过60家,代理各类民商事、行政诉讼案件300余件,案件审理机构涉及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级/中级/基层人民法院、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贵阳仲裁委员会。
贵阳市人民政府与罗某某、辛某某等行政诉讼系列案(27案)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杨某等行政赔偿纠纷系列案(24案)
开阳某投资有限公司与贵州某贸易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减损6100余万元)
贵阳保利投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贵州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减损1080万元)
贵州某置业有限公司汕头市某建筑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挽回损失780余万)
贵州黔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某铝业有限公司供用电合同纠纷案(挽回损失1000余万)
李某与长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挽回损失2000余万)
姚正超律师擅长民商事专业领域法律服务,为各级政府、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超过60家,代理各类民商事、行政诉讼案件300余件,案件审理机构涉及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级/中级/基层人民法院、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贵阳仲裁委员会。
贵阳市人民政府与罗某某、辛某某等行政诉讼系列案(27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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