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大学毕业后,响应组织号召,携笔从戎,在解放军71834部队工作,历任助理工程师、排长、政治部副连职干事、正连职干事。
2007年,从部队转业至河南省高级法院法官学院,先后在学员处、教研室工作,主要负责教育培训计划及实施、课程设置及老师聘请,年均培训4000余人次。
2016年9月,成为一名专职律师,曾经在某律师事务所任环境资源部主任、管委会成员、文化建设委员会主任。
2021年,作为发起人之一成立了上海中联(郑州)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
金融领域,为农业银行、郑州银行、平顶山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办理了大量的系列案件;
建设工程领域,在为房地产行政部门提供过法律服务、代理涉及房地产及建设工程案件20余起;
环境资源,为多家环保行政部门、环保社会组织、环保企业提供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办理了环境公益诉讼及环境侵权案件30余例;
立法领域,为环保行政部门、环境科学院合作,参与起草河南《水污染防治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黄河生态保护条例》。
2017年度,业务之星
2018年度,业务之星
2019年度,优秀律师
2020年度,优秀律师、优秀党务工作者
2019年度,撰写的代理词获得省律协法律文书一等奖
真诚、专业、值得信赖,在处理复杂纠纷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技巧。
河南省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
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
河南省环保联合会理事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客座教授
郑东新区公益律师团成员
郑州自贸区法院特邀调解员
1、办理了中建七局系列建设工程合同案件;
2、办理了中建二局系列建设工程合同案件;
3、办理了中国六冶系列建设工程合同案件;
4、办理了某物流公司系列买卖合同案及建设工程合同案件;
5、办理了农业银行系列财产损害案件;
6、办理了平顶山银行系列执行催收案件;
7、担任某区政府、某办事处、某村委会法律顾问;
8、担任了某发电企业、某风电企业、某医药公司法律顾问;
9、参与《水污染防治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黄河生态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等等;
10、为房管局提供房屋管理立法咨询专家法律意见;
11、代理林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12、代理河南某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提起刑事控告;
13、代理张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14、代理医疗器械业务员阔某涉嫌职务侵占案;
15、代理朱某使用假冒救护车辆诈骗案;
16、检察院诉某药业有限公司公益诉讼案件。
2001年7月,大学毕业后,响应组织号召,携笔从戎,在解放军71834部队工作,历任助理工程师、排长、政治部副连职干事、正连职干事。
2007年,从部队转业至河南省高级法院法官学院,先后在学员处、教研室工作,主要负责教育培训计划及实施、课程设置及老师聘请,年均培训4000余人次。
2016年9月,成为一名专职律师,曾经在某律师事务所任环境资源部主任、管委会成员、文化建设委员会主任。
2021年,作为发起人之一成立了上海中联(郑州)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
金融领域,为农业银行、郑州银行、平顶山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办理了大量的系列案件;
建设工程领域,在为房地产行政部门提供过法律服务、代理涉及房地产及建设工程案件20余起;
环境资源,为多家环保行政部门、环保社会组织、环保企业提供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办理了环境公益诉讼及环境侵权案件30余例;
立法领域,为环保行政部门、环境科学院合作,参与起草河南《水污染防治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黄河生态保护条例》。
2001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
2017年度,业务之星
2018年度,业务之星
2019年度,优秀律师
2020年度,优秀律师、优秀党务工作者
2019年度,撰写的代理词获得省律协法律文书一等奖
真诚、专业、值得信赖,在处理复杂纠纷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技巧。
河南省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
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
河南省环保联合会理事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客座教授
郑东新区公益律师团成员
郑州自贸区法院特邀调解员
1、办理了中建七局系列建设工程合同案件;
2、办理了中建二局系列建设工程合同案件;
3、办理了中国六冶系列建设工程合同案件;
4、办理了某物流公司系列买卖合同案及建设工程合同案件;
5、办理了农业银行系列财产损害案件;
6、办理了平顶山银行系列执行催收案件;
7、担任某区政府、某办事处、某村委会法律顾问;
8、担任了某发电企业、某风电企业、某医药公司法律顾问;
9、参与《水污染防治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黄河生态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等等;
10、为房管局提供房屋管理立法咨询专家法律意见;
11、代理林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12、代理河南某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提起刑事控告;
13、代理张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14、代理医疗器械业务员阔某涉嫌职务侵占案;
15、代理朱某使用假冒救护车辆诈骗案;
16、检察院诉某药业有限公司公益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