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礼滔
高级顾问
重庆办公室
普通话
(023)63631830
litao.wang@sgla.com
重庆市渝中区华盛路7号企业天地7号楼10-14层
执业经历和成就

赴华夏航空公司等单位讲课交流

教育背景
湖南大学 法学学士
西南政法大学 刑法学硕士
荣誉奖项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

社会职务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个人会员

实务文章

《特情介入对毒品犯罪量刑的影响》发表于《人民司法》2010年第12期;

《已作入罪要件的逃逸不能再作为加重量刑情节》发表于《人民司法》2010年第16期;

《黄书贵、黄健故意杀人案》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参考性案例3号予以发布;

《司法建议助推司法鉴定科学可信》等多篇文章发表于《人民法院报》;

《滞留现场待捕型自首的认定》发表于《案例指导与参考》2014年第3期;

执笔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基地课题《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的司法适用》 《数罪并罚制度研究》 《刑事裁判文书法律条文引用问题的调研报告》;

参与的课题项目《量刑指导意见研究――关于“量刑指导意见”的调研报告》荣获第四届重庆市发展研究奖三等奖;

参与最高法院审判理论重大课题项目《刑事特别程序研究》;

参与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课题项目《新形势下知识产权的刑法应对研究》 《量刑指导意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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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与合规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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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经历和成就

赴华夏航空公司等单位讲课交流

教育背景

湖南大学 法学学士

西南政法大学 刑法学硕士

荣誉奖项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

社会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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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文章

《特情介入对毒品犯罪量刑的影响》发表于《人民司法》2010年第12期;

《已作入罪要件的逃逸不能再作为加重量刑情节》发表于《人民司法》2010年第16期;

《黄书贵、黄健故意杀人案》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参考性案例3号予以发布;

《司法建议助推司法鉴定科学可信》等多篇文章发表于《人民法院报》;

《滞留现场待捕型自首的认定》发表于《案例指导与参考》2014年第3期;

执笔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基地课题《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的司法适用》 《数罪并罚制度研究》 《刑事裁判文书法律条文引用问题的调研报告》;

参与的课题项目《量刑指导意见研究――关于“量刑指导意见”的调研报告》荣获第四届重庆市发展研究奖三等奖;

参与最高法院审判理论重大课题项目《刑事特别程序研究》;

参与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课题项目《新形势下知识产权的刑法应对研究》 《量刑指导意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