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燕律师现为中联深圳办公室高级合伙人。
2020-2023年度宝安区律师法律服务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荣获三等奖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选拔的三级破产管理人负责人成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
深圳市破产协会第一届企业拯救委员会委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发展指导委员会委员
马晓燕律师专注于房地产领域、建设工程领域、政府法律顾问、公司并购业务、劳动法等业务领域,长期为深圳市干部人才健康管理中心(深圳市人才研修院)、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路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凤凰股份合作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①马晓燕律师参与了天谷大楼项目、佳兆业樾伴山、尖岗山壹号花园、金泓凯旋城、万科都会四季花园项目、会展湾东城广场、沙井珑湾等重大风险隐患、重大信访维稳事件处置工作,受到了相关业务部门的高度评价。在担任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法律顾问期间,马晓燕律师参与了《深圳市宝安区房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深圳市福田区房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合法性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
②马晓燕律师参与了新安街道碧海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
③马晓燕律师参与了深圳市凤凰股份合作公司第一、第三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
④马晓燕律师参与了润杨集团(深圳)有限公司“1+6”观澜地块项目。
⑤马晓燕律师参与了深圳市海岸城置业有限公司福田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①尹某茂诉深圳市A区某局征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决定行政纠纷案。该案需识别涉案房屋是否属于《人民防空法》及《深圳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的民用建筑,以及判断原告是否具有建设人防工程的义务,存在一定的难度。我方代表行政机关,通过逻辑严密的说理和提供强有力的证据,为我方当事人取得了一个满意的诉讼结果。
②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某玻璃镜厂有限公司、某置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某发展有限公司民事主体间拆迁补偿纠纷案。本案三个当事人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某玻璃镜厂有限公司、某置业有限公司是宝安区某街道某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的被搬迁人,本项目属于工改MO项目,但是由于开发企业资金问题导致项目烂尾,本项目较为复杂,从对当事人有利角度,我们建议当事人选择和解结案,并置换到部分开发企业的物业,减少当事人的损失。
③深圳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广东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香港某有限公司等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系因地价款补交、调容调规、开发期限等引发的纠纷,本案案情较为疑难复杂,判决书长达100多页,最后经过我们的努力,本案最终支持了我方当事人全部诉讼请求。
④深圳市某建材有限公司诉深圳市B区人民政府、深圳市某局、深圳市C区某局不履行行政补偿法定职责案件。本案主要是因为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项目建设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本案涉及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行政允诺、行政信赖原则、行政补偿条件等问题,最终我们代理的深圳市C区某局胜诉,本案驳回了深圳市某建材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⑤王某平诉谢某新、深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纠纷案件。本案王某平实际持有深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50%股权,该公司名下有一块土地,后为了转让项目方便,王某平将其持有的股权变更为谢某新持有。变更后,谢某新主张对该股权支付了代价,实际股权所有人是谢某新,我们代理王某平,通过认真准备并分析证据细节,最终法院认定深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50%股权属于王某平所有。
马晓燕律师现为中联深圳办公室高级合伙人。
2020-2023年度宝安区律师法律服务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荣获三等奖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选拔的三级破产管理人负责人成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
深圳市破产协会第一届企业拯救委员会委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发展指导委员会委员
马晓燕律师专注于房地产领域、建设工程领域、政府法律顾问、公司并购业务、劳动法等业务领域,长期为深圳市干部人才健康管理中心(深圳市人才研修院)、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路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凤凰股份合作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①马晓燕律师参与了天谷大楼项目、佳兆业樾伴山、尖岗山壹号花园、金泓凯旋城、万科都会四季花园项目、会展湾东城广场、沙井珑湾等重大风险隐患、重大信访维稳事件处置工作,受到了相关业务部门的高度评价。在担任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法律顾问期间,马晓燕律师参与了《深圳市宝安区房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深圳市福田区房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合法性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
②马晓燕律师参与了新安街道碧海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
③马晓燕律师参与了深圳市凤凰股份合作公司第一、第三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
④马晓燕律师参与了润杨集团(深圳)有限公司“1+6”观澜地块项目。
⑤马晓燕律师参与了深圳市海岸城置业有限公司福田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①尹某茂诉深圳市A区某局征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决定行政纠纷案。该案需识别涉案房屋是否属于《人民防空法》及《深圳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的民用建筑,以及判断原告是否具有建设人防工程的义务,存在一定的难度。我方代表行政机关,通过逻辑严密的说理和提供强有力的证据,为我方当事人取得了一个满意的诉讼结果。
②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某玻璃镜厂有限公司、某置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某发展有限公司民事主体间拆迁补偿纠纷案。本案三个当事人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某玻璃镜厂有限公司、某置业有限公司是宝安区某街道某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的被搬迁人,本项目属于工改MO项目,但是由于开发企业资金问题导致项目烂尾,本项目较为复杂,从对当事人有利角度,我们建议当事人选择和解结案,并置换到部分开发企业的物业,减少当事人的损失。
③深圳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广东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香港某有限公司等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系因地价款补交、调容调规、开发期限等引发的纠纷,本案案情较为疑难复杂,判决书长达100多页,最后经过我们的努力,本案最终支持了我方当事人全部诉讼请求。
④深圳市某建材有限公司诉深圳市B区人民政府、深圳市某局、深圳市C区某局不履行行政补偿法定职责案件。本案主要是因为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项目建设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本案涉及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行政允诺、行政信赖原则、行政补偿条件等问题,最终我们代理的深圳市C区某局胜诉,本案驳回了深圳市某建材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⑤王某平诉谢某新、深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纠纷案件。本案王某平实际持有深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50%股权,该公司名下有一块土地,后为了转让项目方便,王某平将其持有的股权变更为谢某新持有。变更后,谢某新主张对该股权支付了代价,实际股权所有人是谢某新,我们代理王某平,通过认真准备并分析证据细节,最终法院认定深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50%股权属于王某平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