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运佐律师于2014年至2018年任职罗湖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从事区政府及区属部门法律顾问工作。
李运佐律师于2018年至2023年任职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于2023年至2025年任职广东普罗米修(福田)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诉讼、仲裁及法律顾问业务。
李运佐律师于2025年2月加入中联深圳办公室,现为中联深圳办公室专职律师,在民商事、行政等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李运佐律师擅长政府法律事务及项目投资事务处理,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立法与专项事务调研,疑难问题法律分析等方面经验丰富;擅长投融资、公司改制、股份与资产收购、国有企业和目标私营企业的收购等法律业务;参与了产业园投资运营项目、建设工程项目及城市更新项目等。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调解员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志愿律师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志愿律师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志愿律师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志愿律师
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评审专家
李运佐律师曾担任***发展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南方置业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公司、****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公司、**街道办、**建筑工务局、**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区发改局、**区建筑工务署、**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区区委宣传部、**区文体中心、深圳市**区人民政府及区属单位的常年、专项法律顾问。
李运佐律师专注于政府法律事务及项目投资事务处理,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立法与专项事务调研,疑难问题法律分析等方面经验丰富;擅长投融资、公司改制、股份与资产收购、国有企业和目标私营企业的收购等法律业务。
李运佐律师参与了罗湖区东湖街道、东晓街道、清水河街道、西丽街道大量的旧城改造、城市更新项目,该项目属于深圳市重大项目,项目获得政府部门高度肯定。
李运佐律师参与了几十部深圳市大量地方法规的调研、论证、审查,如:《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及其配套制度《南山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深圳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丰富的立法工作经验,知晓立法背景,由此更能娴熟地运用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李运佐律师在**集团集体诉讼案件中,在该案件成为常年信访积案的情况下,通过深入了解案情、协调信访局、街道办事处、检察院等更相关部门工作,取得了为我方当事人取得了满意的诉讼结果;并在执行阶段深入发掘执行线索,为我方当事人全额争取到诉讼利益。
李运佐律师于2014年至2018年任职罗湖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从事区政府及区属部门法律顾问工作。
李运佐律师于2018年至2023年任职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于2023年至2025年任职广东普罗米修(福田)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诉讼、仲裁及法律顾问业务。
李运佐律师于2025年2月加入中联深圳办公室,现为中联深圳办公室专职律师,在民商事、行政等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李运佐律师擅长政府法律事务及项目投资事务处理,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立法与专项事务调研,疑难问题法律分析等方面经验丰富;擅长投融资、公司改制、股份与资产收购、国有企业和目标私营企业的收购等法律业务;参与了产业园投资运营项目、建设工程项目及城市更新项目等。
重庆大学 法律硕士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调解员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志愿律师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志愿律师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志愿律师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志愿律师
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评审专家
李运佐律师曾担任***发展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南方置业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公司、****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公司、**街道办、**建筑工务局、**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区发改局、**区建筑工务署、**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区区委宣传部、**区文体中心、深圳市**区人民政府及区属单位的常年、专项法律顾问。
李运佐律师专注于政府法律事务及项目投资事务处理,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立法与专项事务调研,疑难问题法律分析等方面经验丰富;擅长投融资、公司改制、股份与资产收购、国有企业和目标私营企业的收购等法律业务。
李运佐律师参与了罗湖区东湖街道、东晓街道、清水河街道、西丽街道大量的旧城改造、城市更新项目,该项目属于深圳市重大项目,项目获得政府部门高度肯定。
李运佐律师参与了几十部深圳市大量地方法规的调研、论证、审查,如:《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及其配套制度《南山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深圳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丰富的立法工作经验,知晓立法背景,由此更能娴熟地运用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李运佐律师在**集团集体诉讼案件中,在该案件成为常年信访积案的情况下,通过深入了解案情、协调信访局、街道办事处、检察院等更相关部门工作,取得了为我方当事人取得了满意的诉讼结果;并在执行阶段深入发掘执行线索,为我方当事人全额争取到诉讼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