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垚天
律师
郑州办公室
全部
+86 898- 67658899 +86 15037159907
yaotian.chu@sgla.com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区商务外环路24号18层
主办案件

一、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某公司诉一拖洛阳某汽车公司债权债务纠纷一案,标的额逾1.07亿元,担任洛阳某汽车公司代理人,在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庭审中,作为主办律师,详细阐述并论证了原告多家公司之间存在的公司法人人格混同,以及多起借款、买卖、担保合同实为履行总体框架协议的观点,把握住了案件核心,最终全部胜诉,为客户避免了逾1亿元国有资产损失的风险。

二、恒丰银行某分行诉民生银行某分行票据纠纷一案,标的额达8.63亿元,担任民生银行某分行代理人,深入剖析了原告提起本案诉讼的背景,重点阐明了消极确认之诉的内涵和原告不享有实际诉的利益的核心事实,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起诉,为客户保障了8.63亿元债权的将来追索权。

三、兴业银行某分行诉恒丰银行某分行、民生银行某分行票据追索权一案,标的额8.4亿元,担任民生银行某分行代理人,在作为票据背书的前手依法应当承担偿还责任的不利局面下,在诉讼中确认了民生银行某分行的再追索权,并在执行中成功以执行另一债务人的财产结案,为客户避免了8.4亿元的资金占用。

四、河南某置业公司诉赵某方等29人股权转让纠纷系列案件,标的额总计7664万元,担任河南某置业公司代理人,从股权转让行为的共同性、一致性入手,充分论证了股权转让符合公司法关于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成功助客户受让了目标公司股权。

五、农业银行某支行诉河南某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逾3亿元,担任农业银行某支行代理人,在主债务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情况下,将对主债务人的破产程序与对连带保证人的诉讼程序进行区分和厘清,助客户在最短时间内取得胜诉生效判决书,同时为破产重整程序提供了梳理和法律专业意见。

六、浙商银行某分行诉灵宝市国有资产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逾8000万元,担任浙商银行某分行代理人,成功诉前保全了灵宝市国有资产某公司持有的香港上市公司内资股,为案件执行回款打下了坚实基础,并最终助客户追回全部贷款本息。

联系我
提交
楚垚天
律师
郑州办公室
全部
公司商事
刑事与合规
+86 898- 67658899 +86 15037159907
yaotian.chu@sgla.com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区商务外环路24号18层
主办案件

一、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某公司诉一拖洛阳某汽车公司债权债务纠纷一案,标的额逾1.07亿元,担任洛阳某汽车公司代理人,在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庭审中,作为主办律师,详细阐述并论证了原告多家公司之间存在的公司法人人格混同,以及多起借款、买卖、担保合同实为履行总体框架协议的观点,把握住了案件核心,最终全部胜诉,为客户避免了逾1亿元国有资产损失的风险。

二、恒丰银行某分行诉民生银行某分行票据纠纷一案,标的额达8.63亿元,担任民生银行某分行代理人,深入剖析了原告提起本案诉讼的背景,重点阐明了消极确认之诉的内涵和原告不享有实际诉的利益的核心事实,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起诉,为客户保障了8.63亿元债权的将来追索权。

三、兴业银行某分行诉恒丰银行某分行、民生银行某分行票据追索权一案,标的额8.4亿元,担任民生银行某分行代理人,在作为票据背书的前手依法应当承担偿还责任的不利局面下,在诉讼中确认了民生银行某分行的再追索权,并在执行中成功以执行另一债务人的财产结案,为客户避免了8.4亿元的资金占用。

四、河南某置业公司诉赵某方等29人股权转让纠纷系列案件,标的额总计7664万元,担任河南某置业公司代理人,从股权转让行为的共同性、一致性入手,充分论证了股权转让符合公司法关于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成功助客户受让了目标公司股权。

五、农业银行某支行诉河南某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逾3亿元,担任农业银行某支行代理人,在主债务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情况下,将对主债务人的破产程序与对连带保证人的诉讼程序进行区分和厘清,助客户在最短时间内取得胜诉生效判决书,同时为破产重整程序提供了梳理和法律专业意见。

六、浙商银行某分行诉灵宝市国有资产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逾8000万元,担任浙商银行某分行代理人,成功诉前保全了灵宝市国有资产某公司持有的香港上市公司内资股,为案件执行回款打下了坚实基础,并最终助客户追回全部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