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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多位高级合伙人获聘BPICMC首批调解员;华政第二届准律师大赛决赛圆满举办;上海办律师新书《民办学校合规实务问答》正式发行
中联上海 | 2024-06-08

动态|多位高级合伙人获聘BPICMC首批调解员;华政第二届准律师大赛决赛圆满举办;上海办律师新书《民办学校合规实务问答》正式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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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上海多位高级合伙人获聘BPICMC首批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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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宝山泛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Baoshan Pan Asia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Mediation Center of Shanghai)发布公告,中联上海多位高级合伙人齐上榜获聘首批调解员。他们分别是高级合伙人袁颖律师、武顺华律师和李洪伟律师。此外,本所高级合伙人徐国建博士获聘担任上海市宝山泛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理事会五位理事之一。

 

上海市宝山泛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将以此次调解员选聘为契机,按照专业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要求,打造一支熟悉商事调解法律、深谙商事调解文化的商事调解员队伍,他们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深厚的专业背景、丰富的实践经验,最大限度地支持和便利当事人通过选择调解方式,友好解决商事争议,维护公平正义,从而增进社会和谐,优化营商环境。

 

据悉,本次中心聘任调解员共计262名,包括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学教授等专家学者、公司法务等行业精英。他们的主要业务领域涵盖贸易、投资、金融、运输、证券、保险、房地产、知识产权、技术转让、工程建设等商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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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泛亚商事调解中心(BPICMC)作为上海首家由大型法律科技企业发起、司法行政机关指导、法律专家团队支撑的社会服务组织,创新性地提出了“法律+科技+调解”的新模式。通过搭建智能化纠纷解决平台,实现调解资源的跨区域、跨领域共建共享,促进各类解纷机制的跨界融合,为商事纠纷的解决提供了一条高效、便捷的途径。


袁颖

高级合伙人

专业领域:国际商事争端解决;跨境投资与并购;汽车产业法律事务

邮箱:anne.yuan@sgla.com


武顺华

高级合伙人

专业领域:城市更新与房地产;合规与政府监管;争议解决

邮箱:sophia.wu@sgla.com


李洪伟

高级合伙人

专业领域:航运物流;保险法;涉外商事

邮箱:honver.lee@sgla.com


华东政法大学第二届准律师大赛决赛在中联上海圆满举办


2024年6月7日,华东政法大学第二届准律师大赛决赛在中联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成功举办。作为本次大赛的支持单位,此前,事务所已组织参赛选手赴上海办参加开放日活动。中联上海高级合伙人王钺翰律师带领学生参观办公环境;高级合伙人邓学敏律师为参访学子作专题分享,并与刁嘉麒律师、武顺华律师一同与学生进行了互动分组交流。决赛当天,高级合伙人陈志超律师、丁俊涛律师、刁嘉麒律师、邓学敏律师与高校老师、行业优秀同仁一同受邀作为大赛评委参与了此次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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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上海办公室支持此次活动,意在加强学生、高校、律所以及相关实践单位之间的多维互动与共建共享,推动高校与律所在课题研究、就业实习、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链接与合作。通过实地参访、对话交流等形式,中联上海的律师为有志于提高自身准律师实务技能的参赛选手进行培训指导,事务所着力为参赛选手与律所之间搭建专业性研讨交流平台,充分给予法律学子展示自身优良风貌的契机。

 

活动开场,华东政法大学图书馆党总支书记、中外法律文献中心副主任黄紫红老师、中联上海高级合伙人陈志超律师与星瀚律师事务所首席运营官宋佳共同为大赛致辞。陈志超律师对华政的法治文化节项目表示高度赞赏,并希望通过此次大赛,能够发掘更多优秀的青年法律人才,为事务所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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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展示环节,入围决赛的参赛队伍模拟向客户单位汇报法律服务方案的场景,用生动的语言和详实的数据,深入浅出地剖析了复杂的法律问题。评委们对参赛队伍的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们不仅肯定了参赛学子们扎实的专业基础和敏锐的思维能力,还就如何在未来的执业过程中更好地服务客户、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同时,评委们也对大赛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并希望未来能够继续加强校所合作,共同培养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


一直以来,中联在法律人才培养方面付出了长久的努力。事务所已参与支持了多项行业赛事,与沪上多所知名高校共办多个人才培养合作项目,并有多位合伙人受聘担任高校硕士生校外导师。此次华政第二届准律师大赛决赛的成功举办,不仅为参赛学子们提供了一个展示才华、交流学习的平台,也为推动法治文化的传播和法律人才的成长提供了崭新的契机。今后,事务所将持续在青年律师培养方面积极投入,为国家培养高层次、高素质的法律人才贡献专业力量。


上海办公室何顺秋律师新书《民办学校合规实务问答》由法制出版社正式发行




新书推荐




《民办学校合规实务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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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一直是近年来我国发展民办教育的主题词。2022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明确提出“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进一步锚定了国家对民办教育发展的中长期战略目标。在“支持”之后特别强调“规范”,这既是经济社会发展达到一定水平后对各行业规范治理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需求。


从近三年教育部发布的权威数据看,我国民办学校的学校数量、在校生人数和占比都在显著减少,可以说,大多数民办学校的生存发展都面临着严格的监管环境和严峻的竞争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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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如何做到规范发展,成为每一所民办学校都必须认真思考的时代课题,而依法合规,也成为每一所民办学校必须切实践行的紧迫任务。


何顺秋律师总结自身服务上百所民办学校和为全国数千民办学校从业人员开展培训的经验,撰写了《民办学校合规实务问答》一书,区分举办设立合规、法人治理合规、招生收费合规、权益保障合规、劳动用工合规、收益获取合规、财务管理合规、税款缴纳合规、安全管理合规、纠纷处理合规等十个篇章,详解了370个合规实务问题。

 

本书由教育部全国校外培训监管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常务理事董圣足作序推荐,全国工商联民办教育出资者商会监事长马学雷、浙江省发展民办教育研究院院长田光成、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任海涛等业内知名人士推荐阅读。本书既为民办学校合规建设提供了实践指导,也为服务民办教育领域的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参考依据,而这种从政策、法律、财务、税务、管理等多维度入手剖析一个行业合规问题的做法,也值得其他行业律师作以借鉴。


Catalogue

新书目录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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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民办学校规范办学的“百宝书”


前言

1

第一章 举办设立合规

1.举办民办学校的主体,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2.设立民办学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3.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有哪些特殊规定要求?

……

2

第二章 法人治理合规

43.民办学校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44.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是如何产生的?

45.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决策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有什么特殊规定?

……

3

第三章 招生收费合规

73.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遵循哪些规定要求?

74.民办学校招生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75.民办学校在筹设期间可以提前招生吗?

……

4

第四章 权益保障合规

103.民办学校拒绝招收测试不合规的学生入学违法吗?

104.学生不认真学习,民办学校可以劝其退学吗?

105.民办学校可以用长期停课的方式处罚学生吗?

……

5

第五章 劳动用工合规

134.民办学校聘用教师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135.民办学校如何落实相关岗位的从业禁止制度?

136.如何认定民办学校与教职工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

6

第六章 收益获取合规

196.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还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吗?

197.营利性民办学校如何合规取得办学收益?

198.举办者投入学校的资金还可以取回吗?

……

7

第七章 财务管理合规

238.民办学校应当建立怎样的财务管理体制?

239.民办学校会计人员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240.民办学校会计制度应当如何适用?

……

8

第八章 税款缴纳合规

276.民办学校增值税基本是免的,还用进行申报吗?

277.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可以享受什么增值税优惠政策?

278.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可以享受什么增值税优惠政策?

……

9

第九章 安全管理合规

320.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321.举办者对民办学校安全工作需要履行哪些职责?

322.谁是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

10

第十章 纠纷处理合规

348.对于学生伤害事故,学校承担责任的原则是什么?

349.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如何判断学校是否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

350.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哪些情形通常需要学校承担责任?

……

370.民办学校如何处理个别教职工的敲诈勒索行为?





Extract

精彩书摘



序言

民办学校规范办学的“百宝书”


冬去冰须泮,春来草自生。从改革开放得以逐步恢复,到本世纪初前20年的快速增长,再到2020年之后的全面规范,我国民办教育发展已然走过了40多年的光荣岁月。应该说,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兴起,在缓解财政压力、扩大学位供给、满足多样需求、推动终身学习、促进教育消费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中国教育的普及化和现代化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同时,囿于历史和现实因素,现阶段投资(出资)办学这一基本特征,导致我国民办教育具有许多不同于西方捐资办学的发展特质及运行特点。其中,最根本的一条,就是举办者普遍存在着营利动机及回报诉求,这也是由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出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


顺应生产力发展要求,为破解因法人属性不清而导致的诸多政策障碍,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有关对民办学校实施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改革的总体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继于2015年12月27日修订《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删除对举办营利性民办教育(高等教育)的禁止性条款之后,又于2016年11月7日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分类标准,确立了两类学校各自适用的政策体系(董圣足,2017)。这是我国民办教育宏观治理制度的重大创新,既符合国际惯例,也符合中国国情,标志着我国民办教育发展进入了分类管理新时期(董圣足等,2022)。


然而,随着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推进,部分民办学校“趋利性过强,公益性不足”的问题也越来突出。针对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2018年以来,国家层面相继推出并实行了一系列新的规制措施,在大力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适当调控民办义务教育发展规模的同时,全面强化了民办教育的办学规范和行政监管。规范及监管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个方面(董圣足,李虔,2023):一是健全学校法人治理。要求全面加强学校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举办者要依据章程规定的权限及程序参与学校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决策机构应有审批机关委派的代表。二是规范日常办学行为。规定民办初中小学只能在审批机关管辖的区域内招生且实施超额摇号制度,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进境外课程及使用境外教材,全面清理义务教育阶段“公参民”学校,严禁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科类培训机构以及民办园从事资本化运作。三是强化资产财务监管。要求及时足额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对非营利性学校资金实施专户监管,严禁举办者通过各种方式从学费收入等办学收益中取得收益、分配办学结余或通过关联交易、关联方转移办学收益等行为。


规范为了发展,发展必须规范。客观地说,从现实情况看,为了确保正确办学方向、强化教育公益属性、维护正常教育生态,采取上述这些规范措施,是十分必要也是完全正确的。对此,广大民办学校举办者、办学者务必保持清醒认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自觉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做到依法、合规、诚信办学。唯有如此,民办学校才能得以合法生存和有序发展,也才能办出让党和政府放心、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教育。


正是在上述背景下,有着多年民办教育法务实战经验的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同时也是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的何顺秋先生,基于自己长期的思考、观察和实践,凭借广博而精深的专业知识,撰写了这部堪称民办学校规范办学“百宝书”的力作——《民办学校合规实务问答》,并荣膺国家级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公开出版。该书在体例上分为十大部分,并按照学校开办设立、法人治理、组织运行、招生收费、权益保障、劳动用工、收益获取、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纠纷处理的逻辑顺序,总共提炼并回答了涉及民办学校全生命周期的370道“合规”问题。这些问题构思巧妙、切中肯綮、布设合理,其依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作的回答,可谓有理有据、要言不烦、精准到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该书不仅可为广大民办学校举办者、办学者提供行动指南和实操工具,而且可为广大民办教育管理者、研究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有益借鉴和参考。作为一名长期躬耕民办教育理论、政策和实践研究的“老兵”,本人十分乐意向全行业推荐何顺秋律师的这一新作。同时,也期待何顺秋律师在后续的研究及写作中,坚守教育初心、坚持公允立场,围绕如何建设民办学校现代学校制度、建立中国特色民办学校产权制度以及推进民办教育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作出新探索、取得新成果。


(作者董圣足,系教育部全国校外培训监管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About the Author

作者简介


何顺秋,律师、法学博士(在读),同时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作战部队自主择业退役军官,曾赴苏丹执行国际维和任务,两次荣立三等功。2019年退出现役进入律师行业,主要精力投注于民办教育领域的合规与优化服务,走访、服务全国民办学校百余所,数十次受邀为民办学校出资者、办学者、管理者及相关从业人员讲授政策、法律、财税知识。

专业领域:民办学校合规与优化、公司治理

联系邮箱:shunqiu.he@sgl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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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1] 2023年全国教育数据来源:

http://www.moe.gov.cn/fbh/live/2024/55831/sfcl/202403/t20240301_1117517.html


[2] 2022年全国教育数据来源:

http://www.moe.gov.cn/fbh/live/2023/55167/sfcl/202303/t20230323_1052203.html


[3] 2021年全国教育数据来源:

http://www.moe.gov.cn/jyb_sjzl/sjzl_fztjgb/202209/t20220914_6608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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