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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 中联郑州办公室开展“国内商事仲裁的救济途径与实务分析”主题培训
| 2024-07-26




2024年7月26日下午,中联郑州办公室举行“国内商事仲裁的救济途径与实务分析”主题培训交流活动,由高级合伙人江辉律师担任主讲人。




江辉律师首先对商事仲裁进行了简析。通过对比《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及《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江辉律师阐述了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定事由。随后,江辉律师聚焦于仲裁司法审查程序规范问题,从主体资格审查、调查取证及内部报核程序,逐一进行详尽的论述。针对仲裁司法审查实体规范问题,江辉律师也做出了详细解析。随后江辉律师围绕有无仲裁协议、超裁、不可仲裁事项等问题逐一讲解。同时,江辉律师结合实际案例,对伪造证据、对方当事人隐瞒证据等程序违法情形进行了深入剖析。


此外,江辉律师提到,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和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之外,其实还可以在仲裁裁决进入执行阶段后通过执行异议进行救济,但实务中鲜有被执行人或案外人因执行内容不明确而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最后,江辉律师表示,出于维护仲裁机构公信力等多方面考虑,司法实践已经逐步形成以尊重当事人的仲裁意愿、尽量使仲裁协议有效为基本导向的审查思路和标准,在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服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难度颇大。救济机会原则上仅有一次,各法定救济途径及事由对于解决问题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当事人及其律师应审慎抉择救济途径。




此次培训为提升所内律师商事仲裁领域的实务能力做了有效指引,激发了所内律师持续学习和不断精进的热情。


不止于思,不惑于行。中联郑州办公室不断细化律师成长路径,强化专业培训,鼓励律师乐于学习以养成锲而不舍的钻劲,善于学习以练就学用相长的巧劲。未来,中联郑州办公室将继续以“高配专业力量”及“灵活高效行动”为合作伙伴提供优质、精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