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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人民法院案例库公司股权转让纠纷裁判观点5则
| 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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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一

股权转让分期付款纠纷不适用《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关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解除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67号:

汤长龙诉周士海股权转让纠纷案


裁判要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分期支付转让款中发生股权受让人延迟或者拒付等违约情形,股权转让人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的,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对应《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关于分期付款买卖中出卖人在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合同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时即可解除合同的规定。

案号:(2015)民申字第2532号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规则二

股权转让不以配偶同意为必要,但存在恶意串通损害配偶合法权益的,配偶有权主张转让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

孙某某诉张某某、张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裁判要旨:股权转让这一商事行为受《公司法》调整,股东个人是《公司法》确认的合法处分主体,股东对外转让登记在其名下的股权并非必须经过其配偶同意,不能仅以股权转让未经配偶同意为由否认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但有证据证明受让人与作为出让人的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损害出让人的配偶合法权益的,该配偶有权依法主张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案号:(2019)最高法民申4083号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规则三

外国投资者受让具有义务教育办学内容的学校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

某公司诉李某晋、洪某馨、陈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


裁判要旨:根据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普通高中教育机构属于限制外商投资项目,义务教育机构属于禁止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注册成立的公司受让义务教育机构的股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股权转让协议应当依法认定无效。

案号:(2021)最高法民终332号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规则四

股权出让方在有约定的情况下亦应承担适当的竞业禁止义务

——刘某诉杨某、上海某渡水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纠纷案


裁判要旨:建立劳动关系,一般并不负有竞业禁止义务。但在涉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中,有时也会出现针对股权出让方的竞业禁止条款。在法律没有作出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应当肯定股权转让合同所附竞业禁止条款的效力,但相应的竞业禁止期间仍应受到《劳动合同法》之竞业禁止期间最高不得超过两年的限制。

案号:(2014)沪二中民四(商)终字第567号

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规则五

股权转让条款性质认定应以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为准,股权让与担保情形中名义股东原则上不享有股东权利

——吴某诉北京某某公司等公司决议纠纷案


裁判要旨:对股权转让条款性质的认定应当根据转让协议体现的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予以确定。若当事人之间让渡股权的根本目的在于担保债权人债权实现,则该条款性质应属于股权让与担保。股权让与担保情形中,受让股权的名义股东原则上不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所享有的参与决策、选任管理者、分取红利等实质性股东权利,但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案号:(2020)京03民终5136号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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