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自媒体产业已构建起庞大的用户生态体系,在此背景下,短视频产品凭借其能满足碎片化娱乐需求、提供认知低耗内容的特性,逐步确立其在数字娱乐消费市场的主导地位。通过随手拍摄自己喜欢的风景、美食、人像等触手可及的事物,加之选取一段喜欢音乐的片段作背景音乐,或者直接参考平台提供的模板,短短几分钟一个视频成品就可以出炉了。
然而,背景音乐的添加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创作者和平台方稍有不慎就可能会因此触及法律的边缘,受到法律的制裁。下文将简单阐述。
一、如何认定短视频背景音乐使用侵权?
著作权(版权)是法律赋予创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核心在于保护创作者对作品的支配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或利用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明确了受保护的作品类型、第十条明确了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第二十三条明确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
在Alpha平台中以“短视频”“背景音乐”“侵权”作为关键词可找到201份判决,进一步以“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为案由进行筛选,共可以找到189份判决,主要的被诉方为平台或者MCN机构,但是其中也存在被诉方为个人或者包含个人的判决。由此可以看出,无论是平台、MCN机构还是个人均有成为短视频背景音乐使用侵权的责任主体。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以及案例,作者将侵权要件归纳总结为以下几点:
1.使用行为未经权利人同意;
2.构成信息网络传播行为;
3.以营利性为目的;
4.其他。
二、创作者常见问题
(一)将他人音乐作为短视频的背景音乐,会构成侵权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八条。
回答:若未获得著作权人许可,则会视为侵权。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短视频创作者若需使用他人音乐作品作为视频背景音效,首先需事先获得著作权方的明确授权许可,其次需按约定支付相应使用费用。若未履行上述义务,该使用行为可能构成对音乐作品权利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
(二)用于个人记录生活且未盈利,构成侵权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回答:真实目的为个人使用的情况下不构成侵权。
根据上述法律依据可知,构成合理使用的情形需满足以下条件:
1.目的:仅用于个人欣赏等;
2.未将该视频上传至公开平台;
3.使用行为不得影响音乐作品及作者的合法权益。
若将该视频上传到开放的网络服务器上供公众在线欣赏或下载的,显然不符合“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的合理使用的前提,而属于“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故除非个人使用的是平台提供的已获得授权的背景音乐,否则使用应当取得背景音乐权利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若未经许可并支付报酬的,即构成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为了介绍/分析音乐的引用,构成侵权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回答:适当引用不构成侵权,反之则构成。
根据上述法律依据可知,构成如下合理使用的情形则不会构成侵权:
1. 引用长度的限定:
在视频中,引用合理长度的音乐片段,而不能完全或主要以他人的音乐作品代替自己的视频制作;
2. 引用目的的限度:
目的限于“介绍、评论或说明”,而不是单纯地向观看的人展现该音乐作品。
3. 适当引用行为不会实质侵害著作权人的正当利益。
在司法实践中,“适当引用”则需要注意:
首先,识别引用长度的界限。这是由于歌曲发布后,一些歌曲在音乐平台上会采取付费收听的形式。个人用户在背景音乐中使用,再次上传至网络平台供大众欣赏娱乐,则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公众购买该音乐的意愿,从而影响歌手的平台收益,造成一定损害。
其次,现在存在很多优秀的音乐作品解析的视频,其目的是为介绍、评价,甚至是推广音乐作品。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视频中出现音乐作品反而构成了视频作品的实质部分,则可能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
因此,在适当引用音乐作品时,需要注意使用该音乐作品的目的应仅为让观众了解该音乐作品,而不应与该音乐作品的正常利用(如付费购买等)产生冲突或因此损害音乐权利人的利益。
(四)背景音乐小于15秒,构成侵权吗?
法律依据: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侵害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确定损害赔偿的指导意见及法定赔偿的裁判标准》第三章音乐作品法定赔偿的裁判标准第3.1条、第3.11条。
回答:会构成侵权。
网传15秒之内不构成侵权的说法,实际上在法律法规中并无根据。而结合对于侵权的认定标准,应当认为即使时长再短,只要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就有可能构成侵权。
同时,通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侵害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确定损害赔偿的指导意见及法定赔偿的裁判标准》第三章音乐作品法定赔偿的裁判标准第3.1条、第3.11条进行推理同样可以得到前述结论。《裁判标准》第3.11条将“使用的曲谱小节、歌词较少”规定为可酌情降低赔偿额的情形,说明了该类情形仍然构成侵权,只不过在法院判决时可以综合考量事实,酌情降低赔偿金额。
(五)流媒体平台付费下载的音乐作为背景音乐,会构成侵权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回答:会构成侵权。
根据不同的流媒体平台,均会在其提供的会员服务或付费购买服务中载明,购买用户对歌曲的使用权限,而消费者也受限于平台用户协议中的约定。
值得注意的是,平台的服务协议中,如网易云音乐付费会员服务协议已载明,将通过付费会员获得的任何内容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外的用途已经违反了服务协议约定。因此用户获得的授权范围也只是用于个人欣赏等,不可以用于其他未经明确许可的用途。故一般来说,用户在制作的视频中使用的付费下载的背景音乐,未经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的,亦构成侵权。
网易云音乐付费会员服务协议节选(发布日期:2022年9月16日)
(六)自己下载的是平台提供的音乐,会构成侵权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八条。
回答:原则上不构成侵权。
通常人们在制作短视频时,会为了节约时间,而直接选择在平台提供的音乐库中选取自己认为好听的音乐,使其作为背景音乐。通常情况下,平台提供音乐库属于已向著作权人购买并获得同意使用,因此,此类行为通常不构成侵权。但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客户会自行截取音乐片段后上传至平台音乐库,再选取该段音乐作为背景音乐。在此种情况下,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八条仍然会构成侵权。
三、侵权的赔偿标准
四、制作短视频使用他人音乐作品如何避免侵权?
(一)遵守使用范围与授权来源的法定限制原则。
依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用户制作的短视频应当严格遵循"平台限定使用原则",即作品发布范围不得超越原使用平台;同时必须使用平台提供的经版权筛查的音乐素材,禁止使用音源不明的音乐作品。
(二)平台音乐授权的相对性与用户注意义务。
虽然短视频平台提供的音乐库通常经过版权过滤,但需特别提示:音乐作品的授权范围、期限等核心要素完全取决于权利人意思表示,具有不确定性。用户在使用时应当主动通过平台"版权查验"系统进行二次确认,此系主张平台承担补充责任的重要证据保全措施。
(三)使用目的的合法性边界。
现行司法实践明确区分个人创作与商业使用:短视频平台仅对符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的个人合理使用行为提供版权担保,若涉及商业广告、企业宣传等营利性使用(如品牌营销视频),用户必须另行取得特定作品的商用授权,该义务不因平台事先提供普通授权而免除。
(四)使用免费音乐或付费使用。
用户可以通过免费音乐素材库,如Free Music Archive、NCS等获取免版权音乐、公共版权音乐等进行使用。也可以通过如Vfine、曲多多等商用音乐版权平台,付费购买来使用。但无论是免费音乐还是付费使用,都需要注意授权范围和用途、期限等,避免产生侵权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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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杨伟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