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深圳国际仲裁院(简称“深国仲”)第三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经审议,发布了新一届《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名册》,将于2025年2月21日起启用,中联全国执委会主任周波律师,中联全国管委会委员、广州分所主任杨闰律师,中联喀什分所执行主任周新民律师凭借其卓越的专业能力与行业影响力荣列其中。
此次获聘,标志着三位律师在入选领域的专业服务能力再获认可,以及中联律师在涉外及商事仲裁领域的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
SGLA
周波
中联律师事务所
全国执委会 主任
上海办公室 高级合伙人
邮箱:
paul.zhou@sgla.com
入选领域:房地产法、公司法、金融法、保险
周波律师,中联律师事务所全国执委会主任,一级律师,第五届东方大律师,从业25年以来在金融、保险、公司商事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争议解决经验。周律师在国内多家知名仲裁机构担任仲裁员,曾先后处理涉及公司股权、投融资、资产管理、基金、信托、保险等领域的400多起仲裁案件。周律师连续14年被《钱伯斯》推荐为保险领域领先律师,2024-2025年度获得公司商事和保险两个专业领域的业界贤达,连续 5 年被《商法》列入 100 位中国业务优秀律师名册、连续 3 年被 Legalband 评为中国保险领域推荐律师,被 Asialaw Profiles 评为保险领域顶尖律师。周律师目前还兼任上海仲裁协会副会长、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
SGLA
杨闰
中联律师事务所
全国管委会 委员
广州分所 主任
邮箱:
rene.yang@sgla.com
入选领域:股权争议、公司债券、兼并收购、外商投资
杨闰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并受司法部公派留英一年。杨闰主任自1999年开始境内执业,2007年开始在香港律师会登记为“注册外地律师”,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广东省“涉外法治人才库”及“涉外法律服务领军人才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涉外法治人才库”,获评“广州涉外大律师”;担任司法部“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广州中心副主任、广东省“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主任、首批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广州国际商贸法律服务中心理事长,长期致力于推动“一带一路”及粤港澳大湾区涉外法治建设,与香港、澳门、英国、美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地区律师行业协会、仲裁机构密切交流,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杨闰律师的专业服务集中于公司证券、投融资的非诉及争议解决领域,特别是在国资及跨境法律服务方面具备丰富经验,长期服务诸多知名央企、国企和上市公司。
SGLA
周新民
中联律师事务所
喀什分所 执行主任
入选领域: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法、不良资产处置、企业合规
周新民律师自2004年开启法律职业生涯,2011年成为中联喀什分所(原新疆新昀嘉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并担任执行主任。他身兼喀什市政协委员、喀什地区律师协会会长、喀什地区人民监督员等职,积极推动地方法治建设与行业发展。同时,他作为新疆律师协会常务理事、自治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委员,以及深圳国际仲裁院、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凭借专业能力与责任感,在法律领域贡献卓越,成为行业典范。
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原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英文简称SCIA)创设于1983年,是中国改革开放后各省市设立的第一家仲裁机构,也是粤港澳地区第一家仲裁机构。SCIA于1984年开创聘请境外仲裁员的先河;1989年开创中国仲裁裁决按照《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在境外获得承认和执行的先例;2012年开创法定机构管理模式和以国际化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机制;2018年与深圳仲裁委员会开创常设仲裁机构合并的先例。2021年,SCIA按照中央文件的要求,同时加挂“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名称,深化与港澳合作,建设面向全球的国际仲裁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深圳国际仲裁院条例》,SCIA第三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经审议,决定向2078名专业人士授予仲裁员资格,共覆盖129个国家和地区。
新一届《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名册》将于2025年2月21日起启用,新一届名册的适用范围不仅涵盖约定由深国仲管辖的仲裁案件,还延伸至其分支机构及专业平台,包括“深圳国际仲裁院喀什分院”、“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和“江门仲裁委员会”,以及“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仲裁中心”和“深圳国际仲裁院海事仲裁中心”。
此外,列入《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名册》的仲裁员,亦将被列入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SCIAHK)”的推荐仲裁员名册,经当事人选定或“SCIAHK”指定,可办理约定“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的仲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