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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速递 | 东南亚投资法律快讯
| 2025-03-31

泰国

泰国银行(BOT)近日公布《数字欺诈管理指引草案》,旨在帮助金融服务提供商应对数字欺诈,确保泰国金融体系的安全与公信力。该草案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8日。草案为金融服务提供商构建了全方位的数字欺诈防控体系,涵盖欺诈预防、监测、处置及受害者救济等全流程管理。根据初步计划,泰国央行拟于2025年4月1日正式实施该指引,同步配套出台两项监管文件:一是关于打击"骡子账户"(指被用作接收和转移违法犯罪资金的存款账户或电子货币账户)的最低必要措施;二是关于加强客户尽职调查及强化尽职调查程序的实施细则。


越南

(一)2025年3月10日,政府总理签署了第06/CT-TTg号指令,内容涉及主动、灵活、及时、适度且有效地适应全球和地区局势的关键任务与解决方案。该指令特别强调了在 2025 年以及随后几年实现重要增长目标、维持宏观经济稳定、控制通货膨胀并确保经济主要平衡的目标。

根据第 06/CT-TTg 号指令,总理指定财政部牵头并与相关机构协调,对现行税收进行审查。审查将重点关注适用于与越南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和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国家(包括美国)的税收政策。此次审查的主要目标是确保税收政策协调一致,平衡各方利益,营造公平且具有吸引力的商业环境。

修订第 26/2023/ND-CP 号法令及其他投资支持解决方案与此同时,财政部的任务是紧急向政府提交一份修订 2023 年 5 月 31 日发布的第 26/2023/ND-CP 号法令的计划,以调整某些商品类别的税率,确保税率合理。

除了审查和调整税收政策外,政府将继续提高与战略投资者合作的特别工作组的工作成效。同时,还将研究并有效实施“国家投资单一窗口”系统,简化行政程序,进一步为在越南投资的国内外企业提供便利。

(二)越南政府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发布了第 20/2025/NĐ-CP 号法令,对第 132/2020/NĐ-CP 号法令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和补充。该法令自 2025 年 3 月 27 日起生效,适用于 2024 年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关键修订内容:

1.重新定义关联方

  • 扩大了关联方的定义,使其与《信贷机构法》保持一致,现在包括信贷机构的附属公司

  •  明确对贷款方和担保方的排除情况,信贷机构、贷款方和担保方通常不被视为关联方,除非他们参与借款企业的管理、控制、出资或投资活动。

2.不属于关联方的豁免情况

  • 不控制或不对借款方进行投资的信贷机构。

  • 信贷机构和借款方不受同一实体控制的情况。

  •  不可扣除利息费用的过渡性规则

    (三)2025年3月3日,越南政府发布了包括《第58/2025号法令》(“58/2025号法令”)在内的新法规,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发展进行了规定(以下简称“《新电力法》”)。该法令自签署之日起(2025年3月3日)生效,涵盖了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发展,包括海上风电项目。

    《58/2025号法令》对越南海上风电项目的重要条款和主要规定:

    1.投资激励政策:

    《58/2025号法令》为越南海上风电项目提供激励措施,但需满足投资政策审批要求,并须在2031年1月1日之前获得相关机构批准。

    2.税收和费用优惠:

    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享受以下激励措施:

    • 在基本建设期(最长不超过三年)内免除海域使用费;

    •  在基本建设期结束后未来12年内海域使用费减少50%;

    •  其他涉及土地使用租赁的激励措施。

      3.长期购电合同(PPA):

      对于向越南国家电网售电的项目,《58/2025号法令》规定,在贷款本金偿还期内,长期合同购电量不得低于80%,除非投资方与购电方另有约定。新法令还引入了一项要求:如果项目因电网需求或技术问题而无法实现最低承诺购电量,则该项目将无法享受激励机制。

      老挝

      2025年3月7日,老挝总理府正式发布第6号《关于跟踪、解决并检查全国河流、溪流沿岸沙金、岩石和沙子问题及各类矿产开采理的决议》,将全面加强对沙金开采活动的监管,打击非法开采行为。

      老挝总理府第6号决议,旨在全面加强对沙金开采活动的监管,打击非法开采行为,保护自然资源与环境。该决议由总理宋赛签发,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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