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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助力中企出海交流会——澳洲站”成功举办
中联上海 | 2025-04-17


4月14日,“助力中企出海交流会——澳洲站”于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圆满落幕。此次交流会由中联律师事务所、澳大利亚H&C LAWYERS和华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与会嘉宾们共同探讨了当前经济形势下中企赴澳投资的核心法律环境与实务操作。





企业海外发展,共同保驾护航


中联律师事务所全国执委会主任 周波:


交流会伊始,中联律师事务所全国执委会主任周波向与会嘉宾致欢迎辞。周波主任简要介绍了律所的发展过程和业务特色,并表示:伴随中国企业全球化步伐加快,专业法律服务在跨国投资全流程中起到核心作用;中联将依托自身专业实力及实务经验,与和华律师事务所等海外律所合作,持续为中国出海企业提供定制化的法律服务支持,以有效应对跨境交易各环节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护航中国资本安全稳健地走向国际市场。


H&C LAWYERS和华律师事务所

何红律师(Nancy He):


何律师在随后的致辞中对与会嘉宾的到来和中联律师事务所的支持表示了感谢,也简要介绍了和华律师事务所的专业特色,并向大家介绍了中国出海企业在投资和贸易领域落地澳大利亚可能遭遇的问题和相应的法律需求,以帮助大家了解和华律师事务所特别顾问 Timothy J Jay律师接下来的主题发言涉及的内容。

H&C LAWYERS和华律师事务所

特别顾问 Timothy J Jay:



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规则

——外商投资法规指南


Timothy J Jay律师首先介绍了FIRB规则。FIRB是成立于1975年的政府咨询机构,负责依据《外国收购与接管法1975》等相关法规审查外国投资提案,以确保国家利益和经济稳定。其审查涵盖房地产、企业收购、农业及基础设施等领域;审查标准基于投资类型及投资者来源国;豁免情形涉及低额投资及双边协议。实践中,投资申请需提交详细材料,审批周期约30天。其中,住宅房地产限制外国投资者购买现房以保障本地住房;商业投资需评估经济影响。合规要求包括及时报告,违规将面临高额罚款及投资限制。国家安全审查力度和透明度要求因近期改革而强化,未来可能随经济政治环境调整,投资者需进行长期战略规划以应对潜在变化。



澳大利亚并购法律框架


Timothy J Jay律师接下里又系统解析了澳大利亚并购法律框架——以《公司法》和《竞争与消费者法》为基石,由ACCC与ASIC分别主导市场竞争与金融合规监管,通过反垄断审查与股权披露规则保障交易公平性。并购流程涵盖战略制定至整合的全周期,关键节点需匹配法定股权阈值,并依托法律顾问为文件合规与审批流程保驾护航。当前,并购挑战聚焦于反垄断与竞争、跨境交易及文化冲突领域,近期并购案反映出行业趋势呈现技术驱动型并购激增、市场集中度提升与监管动态调整态势。

H&C LAWYERS和华律师事务所

何红律师(Nancy He):



信誉风险警示与DD(Due Diligence)条款

的战略价值


何红律师随后就以上主题演讲的内容作了总结和进一步的评述,她并特别指出,尽管澳大利亚法规对主动破产人存在保护,但破产对信誉的影响不容忽视。同时强调DD条款项下保留的自由空间对并购具有重要意义。




中澳投资贸易实务交流”圆桌讨论


中联律师高级合伙人沈荣华主持、华律师事务所何红律师、高洁律师、张瑗律师、特别顾问Timothy J Jay和中联律师高级合伙人李新立律师参与了本次圆桌讨论。

圆桌讨论中,大家都强调了“法律有壁垒,法律服务无壁垒”的共识。基于全球化与产业升级需求等深层次经济原因,中企出海颇具前景。亟需两地律师合作,共同进行争议解决与风险管理,解决合规与本地化难题,以此降低业务成本、赢得委托人信任。


讨论中,和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着重强调,中企出海应着重注意当地文化差异、社会安定问题、行政管理(如税务)挑战,可通过DD条款为法律操作与财务报告预留调整空间。澳大利亚投资机遇聚焦绿色经济、优质农业及科技创新三大领域,企业需同步防范环保合规、技术出口管制等政策风险。与谈嘉宾们并建议有意出海澳大利亚的中国企业通过澳大利亚中国贸易投资委员会获取市场准入指导,借力中澳商会(ACBC)搭建商业网络,并善用中澳自贸协定关税优惠及专业展会平台,构建“法规适配+资源整合”双重风险缓释体系,实现商业布局与在地化合规的协同发展。

本次交流会以“合规管控——风险规避——效率优化”为逻辑主线,为中国企业在出海复杂法律环境中实现战略目标提供实践指引。中联律师事务所在国际法律服务领域极具专业能力,并将通过与和华律师事务所等海外律所的合作来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法律支持,帮助中国企业拓展更广阔的国际市场,在全球化进程中稳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