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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观察|中联生命科学与医疗健康周报第32期
中联上海 | 2025-07-24



一、法规政策动态




01

2025年7月10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七部门印发《上海市促进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操作细则》


为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规范高效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根据《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全链条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规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七部门研究制定了《上海市促进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操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共十二条,从基本要求、转化程序、实施保障等方面提出操作路径。


一是基本要求。第一至四条阐述了《细则》目的和依据、范围、定义和主体责任。主要包括:《细则》适用于面向我市市级公立医院等从事卫生科研活动的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可参照执行;并对医疗卫生机构成果转化活动、科技人员进行了界定。主体责任方面,提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优先保障诊疗服务的前提下,鼓励科技人员从事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建立以转化为导向的成果披露、知识产权保护、成果处置、收益分配等制度,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伦理审查、合规审查、风险管控;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技术转移部门或专职岗位,做好成果转化制度建设与服务保障,鼓励加强外部协同,委托专业服务机构开展成果转化服务。


二是转化程序。《细则》第五至七条阐述了成果处置、价格确定、收益分配等科技成果转化关键程序。主要包括:在成果处置方面,一般情况下医疗卫生机构可自主决定采用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不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审批或者备案。在确定价格方面,提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在收益分配方面,提出医疗卫生机构成果转化所获得的收益分配按照《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及我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政策执行,分配后余额主要用于单位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并对技术转移部门的运行和发展给予保障。


三是实施保障。《细则》第八至十二条从人才评价、尽职免责、入保入院、开放共享等方面提出保障举措。主要包括:在人才评价方面,提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临床试验和科技成果转化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内容,对科技成果转化及服务方面业绩突出的予以支持。在尽职免责方面,提出单位相关负责人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不因后续市场价格和实际收益起伏而产生决策责任。在入保入院方面,对科技成果转化成临床新技术、新产品的,加快收费立项审核速度,符合条件的收费项目及时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优化医疗器械创新产品入院流程等。在公共服务方面,提出强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上海临床创新转化研究院、上海技术交易所等机构功能,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等。


02

2025年7月1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2025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


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式公布《2025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2025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谈判药品续约规则》以及《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同时,为使社会各界对政策理解更加深入,国家医疗保障局一并发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常用问答》(2025年版)。




二、监管处罚动态




01

2025年7月11日,义乌爱康医院有限公司因存在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等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


根据信用中国官网双公示系统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义乌爱康医院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2020年8月7日至2024年9月27日期间,该医院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涉及39名患者;2020年8月7日至2024年9月27日期间,该医院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3项(术者术后24小时未查房,会诊制度未落实到位、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实);2023年6月18日,该医院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涉及1名患者;2020年8月7日与2021年5月1日,该医院超出核准登记或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违法所得共计53589.70元。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分别构成了“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者备案范围”的违法行为。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义乌市卫生健康局决定,对该医院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3589.70元,并处以105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02

2025年7月11日,北京佑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因在购进医疗器械时,未完整履行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及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责任,被处以行政处罚


根据信用中国官网双公示系统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北京佑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所销售的“叶黄素医用退热凝胶”(陕铜械备20220002号)产品标签、说明书与备案资料不一致,属于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的行为。该公司在购进医疗器械时,未完整履行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及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责任。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北京佑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4修订)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4修订)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4修订)第八十八条第二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4修订)第八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公司予以警告,并对其处以1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行业动态




合作动态


01

2025年7月14日,信达生物与京东健康达成战略合作


信达生物是一家创新生物制药企业,专注于肿瘤、自身免疫、代谢及眼科等疾病领域药物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京东健康是京东集团旗下医疗健康子集团,拥有京东大药房、互联网医院等核心业务。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围绕药品供应链、全渠道销售、数字营销及患者教育等领域展开深度整合,旨在打造减重、降糖等代谢类疾病的全链路服务生态。


02

2025年7月9日,国药器械与费森尤斯卡比达成战略合作


国药器械是一家医疗器械流通服务商,覆盖研发、制造、分销全产业链。费森尤斯卡比是一家服务全球的医疗健康企业,专注输液、临床营养及麻醉治疗领域。根据战略合作协议,此次合作国药器械依托覆盖全国的智慧供应链体系(含“国械在线”数字化平台),为费森尤斯的肠内营养产品提供高效流通渠道,费森尤斯则通过其技术优势优化产品供应体系。


03

2025年7月8日,华东师范大学与西门子医疗达成战略合作


华东师范大学是中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西门子医疗是服务全球的医疗技术公司,专注于影像诊断、实验室诊断和先进治疗领域。根据公开披露信息,双方将深化在原创技术研究、成果转化、新技术应用推广及复合型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合作。


投融资动态


01

2025年7月14日消息称,颐东锐成完成天使轮投资,由嘉道谷投资与IDG资本联合投资


颐东锐成是一家专注于生物技术研发的企业,主要从事医疗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等相关业务。本轮融资资金将主要用于颐东锐成的技术研发团队建设、实验室设备升级以及临床试验项目的推进。


02

2025年7月14日消息称,广州新济药业完成C轮融资,由广药资本投资


广州新济药业是一家医药及保健品生产商,该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药品、营养保健品和特殊化妆品的研发、技术服务及成果转让,致力于创新药物制剂产品研发。本轮融资资金将主要用于进一步助力其研发管线推进和技术平台优化,巩固其在创新制剂领域的领先地位。


03

2025年7月10日消息称,坤润科技完成B轮融资,由国发文鑫投资


坤润科技是一家专注于医疗器械销售与服务的公司,该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第一类、第二类及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同时涉足核辐射监测仪器的研发。本轮融资资金将用于坤润科技加大核辐射监测仪器的研发投入,同时优化销售网络,提升服务效率,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04

2025年7月10日消息称,舒雅齐完成战略融资,由时代天使投资


舒雅齐是一家口腔正畸服务商,主要从事正畸类口腔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本轮融资资金将用于强化舒雅齐的医学服务能力,扩大其在新兴市场的服务覆盖范围。


IPO动态


01

2025年7月9日,大众口腔于港交所上市,股份代号为02651.HK


根据武汉大众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官网发布的公告,该公司将于2025年7月9日起在香港交易所上市,股份简称为大众口腔,股份代号为02651。大众口腔是一家口腔医疗连锁机构,主要针对各类口腔疾病及健康问题,为患者提供专业诊断、治疗、保健等口腔医疗服务。诊疗项目有口腔修复、口腔种植、口腔正畸、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口腔美容等。





邓学敏


高级合伙人


专业领域:金融;公司商事;生命科学与医疗

邮箱:xuemin.deng@sgla.com



饶梦莹


合伙人      


专业领域:金融;公司商事;生命科学与医疗

邮箱:mengying.rao@sgla.com



张溪


律师助理   


专业领域:金融;公司商事;生命科学与医疗

邮箱:xi.zhang@sgl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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