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8 月 12 日下午,由上海中联(合肥)律师事务所和安徽大学法学院联合设立的安徽大学科技创新法治研究中心揭牌仪式在安徽大学法学院隆重举行,来自司法机关、行政单位、省内外高校、科创企业等三十多名专家学者共同见证了揭牌仪式。上海中联(合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正林、郝国华、李连连、张林、吴凤兵、涂福昌、杨德莉出席。
揭牌仪式上,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朱庆首先回顾了安徽大学法学院的发展历史,并立足国家战略决策与安徽发展新需求,全面阐释了设立安徽大学科技创新法治研究中心的目标与使命。
上海中联(合肥)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吴正林通过“三重使命+三重价值”,凝练分享了上海中联(合肥)律师事务所与安徽大学法学院携手共建安徽大学科技创新法治研究中心的初衷与愿景。
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马一德,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朱庆,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徽大学科技创新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胜利,上海中联(合肥)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吴正林共同为中心揭牌。
关于科技创新法治研究中心
安徽大学科技创新法治研究中心由安徽大学法学院与上海中联(合肥)律师事务所联合设立,我所郝国华律师任安徽大学科技创新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吴凤兵任该中心执行主任。中心以服务国家战略决策和区域发展为导向,立足安徽科技创新发展新需求,聚焦科技创新与科创企业发展中的重大法治问题,构建理论与实务深度融合的科研团队,致力于为安徽省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智力支持。
安徽大学科技创新法治研究中心聚焦四大核心工作,政企校协同共建,构建“研究+实务+智库”的科创法治支撑体系。
学术交流方面,中心将持续举办科创法治论坛,搭建政府、高校、企业等多方参与的对话平台,凝聚各界智慧探索法治保障路径;
理论研究方面,聚焦科技创新与法治建设的交叉领域,持续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每年负责课题的征集与确定,并组织专家学者开展深入研究,发表高质量学术研究成果;
实务问题论证方面,针对科创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瓶颈问题、疑难案件等,通过定期组织专家研讨会、专题论证会等形式,为政府部门和科创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与政策建议;
智库建设与决策支持方面,充分发挥研究中心“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为省内乃至全国的决策、立法、实务等提供参考和支持,助力合肥从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到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再到如今的国际先进技术推进中心建设,服务服务科技强省和科技强国建设战略目标。
安徽大学科技创新法治研究中心揭牌标志着安徽科创法治研究迈入系统化、专业化新阶段。未来,中心将努力建成全省科技创新法治方面的学术研究中心、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学术交流和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基地,以及面向科技创新实践的研究咨询服务基地,并争取在全国科技创新法治研究领域形成一定影响力,以法治力量护航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
在安徽大学科技法治研究中心揭牌仪式举办同时召开首届磬苑科创法治论坛。
关于首届磬苑科创法治论坛
本次论坛分为四个部分:开幕式、主旨演讲、主题研讨和闭幕式。
主旨演讲
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马一德以《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的科创法治新范式》为主题,做分享:他从科创法治的历史方位、实践挑战与范式重构三个方面作指出,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两个大局”下,如何构建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科创法治体系,已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议题。当前,我国科创法治领域面临的主要矛盾是:快速迭代的技术创新与相对滞后的法治供给之间的矛盾;多元复杂的创新需求与碎片化的制度安排之间的矛盾;开放创新的内在要求与传统监管的路径依赖之间的矛盾。面向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科创法治的变革在于实现三重深层次战略转型:一是从单维规制到多维赋能的治理理念转型;二是从局部发力到系统合力的治理格局重塑;三是从被动跟跑到主动塑造的战略定位跃迁。因此,我们应以更宏阔的历史视野、更深刻的战略洞察,将科创法治的现代化,视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通过实现治理理念、治理格局、战略定位的三重跃迁,使科创法治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国家竞争力的制度引擎,最终为科创法治的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与谈阶段,张治栋教授以“经济学+法学”的双重视角,对演讲内容进行了多方面回应,切入角度虽有不同,但核心观点相互契合。
主题研讨(一)
科技金融与新质生产力
论坛围绕《科技金融与新质生产力》主题进入深入探讨。兴泰金融控股集团副总经理葛立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处长吴翔,上海中联(合肥)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李连连,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博士后徐恺岳分别作了主题发言。
葛立新提出,金融资本在驱动科技创新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科技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点火器”,法治保障是护航前行的“压舱石”,二者深度融合是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本次研讨会聚焦科创与法治的协同发展,对探索地方金控服务科创模式具有重要意义。科创金融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强有力的法治支撑,从知识产权保护到契约规则完善,再到风险处置制度健全,法治为金融赋能科创注入了关键确定性因素。
葛立新
吴翔
吴翔提出,合肥市以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围绕“知识产权+金融”,打造出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风险补偿基金、产业运营基金、证券化、融资租赁等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产品矩阵,逐步构建合肥知识产权金融生态体系,加速知识产权与金融双向赋能。
李连连提出,数据合规采集是数字时代科技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当前科技公司在数据采集过程中面临隐私侵犯、安全漏洞、技术滥用等多重困局,“微博诉脉脉”案等典型案例凸显了数据授权、使用边界的重要性。数据合规采集离不开著作权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形成的法治框架支撑,从数据权属测绘到授权链路设计,从隐私影响评估到持续风控机制,每一环节都需要法治护航。
李连连
徐恺岳
徐恺岳提出,人工智能作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其开发与应用的全流程均深度关联版权问题,版权制度是连接创新与应用的关键,而人工智能在输入、训练、输出三个阶段均面临版权挑战,应当构建双阶规制框架及多路径产权模式等创新方案,以平衡激励创新与权益保护,促进企业新质生产力发展。
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储育明,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法学博士张茜,我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安徽大学科技创新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吴凤兵与谈。
主题研讨(二)
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
论坛围绕《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主题进入深入探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卢慎、安徽省律师协会秘书长陈立权、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与合规部总监柴先礼、安徽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张迩瀚分别作了主题发言。
卢慎
陈立权
卢慎提出,人工智能技术迅猛发展,由算法生成所衍生出的著作权问题,已由理论假设变为审判实务。有别于传统的提供网络存储空间服务和搜索链接服务等行为,人工智能平台更深度地参与到内容的生成过程中,相应引发平台是内容服务提供者抑或技术服务提供者的属性界定问题。生成式人工智能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应适用过错归责原则。“通知—删除”及风险提示的注意义务是其应尽的基本义务,此外应依据平台的控制力和对内容干预程度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不同程度的注意义务。
陈立权提出,实现科技创新离不开优质法治环境与完善的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安徽在涉外律师服务方面,仍面临专业人才短缺,业务发展滞后,数据资源分散等多重挑战。作为全国唯一叠加多重国家战略的省份,安徽自贸区建设正加速助推企业迈向国际化,由此对全流程涉外法律服务的需求愈发迫切,该过程既需应对国际竞争,又要满足企业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柴先礼
张迩瀚
柴先礼提出,企业在经营实践方面,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参与全球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以及加大科创法治人才培养。他介绍了全球化背景下阳光电源公司新的格局变化。
张迩瀚提出,专利制度存废争议、行业适配性困境及低质量专利治理难题,需优化路径发表。他指出,专利制度长期面临阻碍创新质疑,尽管制度存废争论百年未休,当彻底变革风险高昂,持续优化是学界与实务界的共同责任。
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胡小红、安徽省银行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内控与法律合规部总经理邓辉、安徽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安徽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系副主任贺琛与谈。
闭幕式
闭幕式
我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涂福昌做闭幕主持。
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安徽大学科技创新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胜利做闭幕致辞,助理教授、安徽大学科技创新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新做会议总结。
本次揭牌仪式暨研讨会的成功举办,标志着上海中联(合肥)律师事务所在科创法治研究领域迈出重要一步。未来,中联合肥将充分发挥中联全国“N+1”模式优势,助力中心依托高校学科力量,共同打造资源共建共享、学科交叉研究的创新平台。中联合肥亦将以服务国家战略决策和区域发展为导向,积极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与高水平法治交流,为助力安徽科技创新策源地建设、构建高水平法治保障体系贡献实务智慧与专业力量,切实以法治力量护航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升级、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