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双重语境下,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主导性市场主体,面临治理结构优化与数字化转型的耦合命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对国有资产运营合规性的刚性约束、《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对合规审查嵌入经营流程的制度要求,以及《全面风险管理纲要》对风险防控体系化的规范指引,共同构成国有企业构建"法律-内控-合规-风险"(以下简称"四位一体")协同治理体系的制度基础。信息系统作为现代企业治理的核心技术载体,其架构设计与功能实现直接决定一体化治理的效能。本文基于某大型国有企业"四位一体"建设的实证研究,运用制度变迁理论与技术治理理论,系统阐释信息系统在一体化建设中的战略价值,解构律师团队在系统开发全周期中的法律支撑逻辑,为国有企业治理现代化提供理论范式与实践参照。
一、传统治理模式的结构性困境与信息系统的治理效能重构
(一)传统管理模式下三重制度性困境
在未开展一体化治理的国有企业中,法律、内控、合规、风险四大治理维度呈现"碎片化"特征:
制度体系的协同性缺失:法律职能聚焦于合同合规性审查与纠纷解决,内控职能侧重流程规范性管控,合规职能围绕外部监管要求构建义务清单,风控职能以经营风险预警为核心目标。各职能板块的制度文本存在规范重叠与规则冲突,导致基层执行层面出现"制度套利"与"合规迷茫",违背《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国有资产运营"合法合规、权责明确"的基本原则。其二,流程管控滞后。传统模式下,合规审查多为"事后把关",法律风险识别常因业务信息传递延迟而错失最佳防控时机。
其三,执行效能偏差。由于缺乏统一的数字化治理载体,制度规范难以转化为标准化的业务指令,管理层对各业务条线的合规执行情况无法实现实时监测与动态评估。在责任追溯环节,常陷入"制度文本存在但执行痕迹缺失"的困境,不符合《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合规管理全过程留痕"的监管要求。
(二)信息系统的破局逻辑
信息系统的核心价值在于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制度流程化、流程表单化、表单信息化",将分散的管理要求整合为统一的业务规则库。具体而言:
规则统一化:将法律禁止性规定、内控关键节点、合规义务清单、风险预警指标等转化为系统可识别的"数字规则",消除人为解读差异导致的执行偏差,实现治理规则的统一化与标准化;
管控前置化:通过系统流程设计,将法律合规审查作为业务启动的"必经节点",例如《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要求的"重大决策合规审查由首席合规官签字",可通过系统设置"未完成合规审查则无法提交审批"的强制规则实现;
执行透明化:所有业务操作在系统中形成完整的数据链,管理层通过实时监测模块可动态掌握各环节合规执行情况。这一机制既满足《全国税务系统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的内控目标,又为审计监督与责任追溯提供可验证的数字化证据,符合治理现代化对"可追溯性"的核心要求。

二、律师团队的核心角色: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的法律赋能者
信息系统本质是"治理理念的数字化具象化",其架构设计与功能实现需以法律合规为基础前提。若缺乏专业法律介入,系统可能沦为"形式合规"的技术空壳,甚至因规则设计缺陷引发新的法律风险。基于实证项目经验,律师团队在系统开发全周期中承担三大核心职能:
(一)制度梳理:构建"一体化"规则库的法律基础
国有企业的合规要求具有"多层级、多维度"特征:既有《企业国有资产法》《数据安全法》等上位法约束,也有国资委《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则,还有企业自身章程及业务规范。律师团队的首要任务是将分散的制度要求转化为可落地的系统规则。
具体操作中,笔者律师团队以《企业国有资产法》"重大事项需遵守法律及章程"为指引,结合企业主业特点梳理出"重大投资、大额担保、资产转让"等12类关键业务场景;针对每类场景,进一步提炼《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个人信息保护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合法正当原则"等具体合规义务,最终形成包含百余项规则的"一体化合规清单"。例如在项目投资场景中,系统规则需同时满足:(1)《企业国有资产法》"投资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进行可行性研究";(2)企业内部《投资管理办法》"单笔投资超5000万元需经党委会前置研究";(3)《全面风险管理纲要(试行)》"审慎处置机会风险"的风险防控要求。通过这一梳理,系统规则既覆盖了外部监管红线,又衔接了企业内部管理要求,为后续流程设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流程设计:将法律合规要求嵌入系统开发全流程
系统开发过程中,技术团队通常聚焦功能实现,易忽视法律逻辑的嵌入。律师团队通过"流程绘制-风险标注-规则嵌入"的三步法,确保技术架构符合法律合规要求:
第一步:流程节点的法律风险映射
在系统需求分析阶段,律师团队与职能部门、业务部门、技术团队共同绘制"业务流程图",针对每个节点标注法律合规风险点。例如在"合同审批流程"中,除传统的"合同条款合法性审查"外,还需增加《电子商务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合规审查(如排除竞争对手的限制性条款)、《数据安全法》"数据处理安全管理"的技术审查(如合同涉及客户数据时的加密要求)。通过在系统中设置"法律合规审查"独立节点,并关联上述规则库,确保未经该节点审批的合同无法进入签署环节。
第二步:权限分配的法律合规设计
权限分配是系统设计的核心环节,若权限过于集中可能引发《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所述的"内部人控制"风险。律师团队依据《全国税务系统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权力制衡"原则,提出"分事行权、分岗设权"的权限分配方案:例如将"项目立项审批权"与"资金支付审批权"分离,将"合同起草权"与"合同签署权"分离,并通过系统设置"双人双岗"审批规则,避免单一岗位权力过度集中。
第三步:风险预警的法律规则植入
系统不仅是执行工具,更应成为"风险雷达"。律师团队结合《全面风险管理纲要(试行)》"纯粹风险与机会风险分类",在系统中设置两类预警规则:
针对纯粹风险(如违反《企业国有资产法》"禁止损害出资人权益"的行为),设置"红色预警",触发后系统自动锁定业务流程并推送至法律合规部门;
针对机会风险(如市场波动可能影响投资收益),设置"黄色预警",系统自动进行风险预警,提示业务部门补充相应说明。
通过上述设计,系统从"被动执行"转变为"主动防控",真正实现了《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防范违规行为"的监管目标。
(三)系统测试:法律视角的"压力测试"与优化
系统开发完成后,律师团队需模拟真实业务场景开展"法律合规压力测试",验证系统功能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强制性节点有效性测试:验证"未完成合规审查直接提交审批"的系统拦截功能,确保《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合规审查必经程序"的刚性落地;
权限控制有效性测试:模拟"超权限审批"操作,验证系统报错机制是否触发,符合《全国税务系统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权力制衡"原则;
数据合规性测试:审查历史数据迁移过程中的合规性,确保符合《数据安全法》"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与《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删除权"的要求。
通过测试发现并修正3类12项系统缺陷,例如某业务模块未设置"关联交易自动识别"功能,可能导致《企业国有资产法》"关联交易公平定价"要求落空。经优化后,系统可自动比对交易方股权结构与实际控制人信息,识别关联关系并触发特别审查流程,确保法律合规要求的技术落地。
三、管理手册的数字化转型:从制度文本到治理工具的范式升级
信息系统的高效运行需配套数字化管理手册作为操作指引。传统纸质手册存在"更新滞后、查询低效、执行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律师团队协助构建的"信息系统一体化管理手册"(以下简称"数字手册"),实现从"静态制度"到"动态工具"的转型:
内容结构化:法律合规要求的模块化呈现
手册以信息系统为载体,将法律、内控、合规、风险要求按业务场景模块化分类。例如"项目投资"模块下,包含:
制度依据:《XXX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内部控制:劳动合同续订实行分层审批制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审批。2.公司部门负责人,由人力资源部发起,经员工所在部门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3.其他员工,由人力资源部与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书面确认,确认续订的,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报所在部门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审批。;
合规审查:普通员工劳动合同续签:开始→部门负责人审批→人力资源部审批→部门分管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审批→员工本人意向→结束
风险描述:若未按分层审批制执行,人员续订跳过关键环节,流程断层;引发合同效力争议,增加用工纠纷风险,削弱制度权威性;
系统操作指引:从开始到结束的全流程节点说明及截图示范。
这种结构化设计使业务人员能够快速定位所需规则,避免因手册内容庞杂导致的"执行困惑"。



更新动态化:法规政策的实时同步机制
针对法规政策频繁更新的特点,手册设置"法规库"模块,与"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实时对接,自动推送新出台或修订的相关法规(如《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同时,律师团队将定期对系统规则库进行"合规体检",确保企业始终符合最新监管要求。
内容结构化:法律合规要求的模块化呈现
手册配套开发"合规执行数据看板",通过图表形式实时展示各业务条线的合规执行率、风险预警次数、流程审批时效等关键指标。例如:
"合规审查通过率"低于90%时,系统自动提示需加强业务部门合规培训;
"风险预警处理时效"超过1个工作日时,触发对责任部门的督办流程;
"重大事项审批平均时长"较上月增加,提示可能存在流程冗余需优化。
这一机制既满足《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考核评价合规管理有效性"的要求,又为管理层提供"数据驱动"的治理决策依据,实现治理效能的量化评估与持续优化。
四、实践成效与启示:律师团队在国有企业治理现代化中的核心价值
实证项目显示,该国有企业通过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实现治理效能显著提升:项目审批平均时长从5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流程冗余环节减少40%;近一年合规争议中,90%可通过系统数据快速定位责任主体,解决"执行无痕迹"的历史难题。这一实践印证了律师团队在国有企业治理现代化中的不可替代性:律师团队既能精准解读法律合规的监管逻辑,又能对接业务部门的管理需求,将抽象法律规则转化为技术团队可执行的系统功能,实现"法律-业务-技术"的协同;加之对国有企业典型法律风险的长期研究,提前识别系统设计中的潜在漏洞,避免"技术合规"与"法律合规"脱节;通过数字手册的构建,确保法律合规要求从"系统规则"转化为"员工行为",实现"制度管权、流程管事、系统管人"的治理目标。

在"数字中国"与"法治中国"协同推进的背景下,国有企业一体化建设已成为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信息系统作为核心技术载体,需以法律合规为基础;律师团队作为法律赋能者,其专业介入是确保系统"合法、科学、有效"的关键保障。未来,需进一步探索"法律+技术"的融合路径,为国有企业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坚实的支撑。

供稿:王 奕、王 捷
审核:王 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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