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8日下午,由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与上海市法学会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上海市律师协会城市更新(征收)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的「城市更新视域下的集体经济组织法律问题」研讨会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聚焦城市更新进程中集体经济组织面临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吸引了相关行业主管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及城市更新参与者以及来自学术界、实务界、政府部门的百余名专业人士参会。
致辞:专业引领
共话城市更新法治化进程
研讨会由中联上海高级合伙人武顺华律师主持。作为上海市法学会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理事和上海市律协城市更新(征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武律师在开幕致辞中指出,随着上海城市更新进程的加速推进,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法律问题日益凸显,亟待理论与实务界共同探讨解决路径。
上海市律协城市更新(征收)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永健律师在致辞中强调,依法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权益,是城市更新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基础,也是律师专业服务的价值所在。
专题一:宅基地房屋征收补偿利益
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问题
中联上海合伙人成胜男律师作《宅基地房屋征收补偿利益应安置人口问题》案例分享。成律师通过江苏溧阳一例典型案件,深入剖析了宅基地征收中应安置人口认定的法律争议。成律师指出,实践中仅以户籍作为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做法过于简单化,应当综合考量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资产积累的贡献、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利义务关系等多重因素。
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及博导、上海市法学会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副会长李凤章教授随后作《宅基地资格权的法律反思与制度转型》理论分享。李教授深入分析了宅基地资格权的法律属性,认为其本质是集体成员享有的一种社会保障权,而非物权。他指出,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关键在于实现从实物保障到货币保障的转型,并通过征收有偿使用费调节超占行为,为集体提供资金支持。
专题二:集体建设用地的转让合同效力
与利益衡量问题
上海功承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敏青律师作《集体土地转让效力与利益平衡》案例分享。刘律师通过安徽某县集体建设用地转让合同纠纷案,揭示了此类交易中的法律风险。他指出,法院虽然认定合同无效并判决返还转让款,但卖方往往缺乏履行能力,导致买方长期投资落空,形成"双输"局面。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刘竞元副教授作《集体建设用地转让合同法律效果分析》理论分享。刘教授从理论层面系统分析了集体建设用地转让合同的法律效果,通过对《土地管理法》历史沿革的梳理,指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受到严格限制,并结合《民法典》第153条及司法解释,分析了合同无效后的返还与赔偿问题。刘教授还引入"比例原则",探讨了如何平衡公共利益与当事人权益,为律师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多元思路。
专题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问题
与集体资产处置问题进阶讨论
市农委农经处干部柳铮分析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的考量因素,强调需要统筹户籍、历史贡献、生活保障等多重因素。
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张鸽律师则以广州"外嫁女"征收补偿案为例,探讨了户籍迁移背景下集体成员资格的认定问题,指出应避免简单以户籍或出生地为由剥夺合法权益。
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邹翊律师通过上海七宝镇成建制迁移案例,分析了历史上"征而未补""迁而未安"带来的遗留问题,包括协议性质模糊、产权证书缺失、土地性质变更等法律难题。
中联上海高级合伙人武顺华律师在"涉集体土地超长期合同的法律问题"发言中,系统分析了改制企业用地、超长期租赁、联营合作等三类涉集体土地超长期合同面临的法律问题,并提出了补办手续、协议变更、依法收回等分类处理方案。
尾声:携手合作
服务城市更新大局
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及博导、上海市法学会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会长文学国在总结中指出,城市更新中的集体经济组织法律问题涉及多方利益平衡,亟需在法律框架下实现制度创新。他呼吁学界与实务界进一步加强合作,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本次研讨会通过政策研读、案例剖析与理论探讨,深入分析了当前城市更新过程中集体经济组织面临的核心法律问题,展现了中联在城市更新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深度和服务能力。作为主办方之一,中联上海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为政府、集体经济组织、企业等各类主体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为城市更新进程中的各类法律问题提供高质量解决方案,为城市更新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贡献专业力量,为上海的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