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9月19日下午,由中联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主办、中联北京办公室刑事业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联北京刑委会”)承办的“刑事辩护护航民营企业暨《最高院关于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解读主题论坛”,在北京市海淀区鼎好大厦21层圆满落幕。论坛聚焦民营经济刑事司法保护核心议题,汇聚学界专家与实务界资深律师,通过主旨演讲、圆桌论坛等环节,深入解读相关法律政策,解构民营经济刑事司法保护的痛点、难点与突破点,为民营企业刑事风险防范与权益保障提供专业指引。
本次论坛开场致辞和主旨演讲环节由中联北京办公室高级合伙人、刑委会副主任周慧律师主持,其专业严谨的主持风格为论坛奠定了高效务实的交流基调。

开场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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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北京办公室主任孙晓颖发表开场致辞。她对出席本次论坛的专家学者及各位刑辩律师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指出,此次论坛,既是对律所专业化发展的践行,更是对民营经济法治保障责任的担当。中关村作为高科技企业云集之地,稳定、安全、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是企业发展的核心支撑,而刑事辩护律师在维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明晰民营经济法律边界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期待通过此次论坛搭建学界与实务界的交流平台,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主旨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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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演讲环节,论坛邀请到周振杰教授、门金玲律师、毛洪涛律师、巩志芳律师围绕民营经济刑事司法保护的问题进行主旨演讲。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周振杰以“从无罪判决看民营经济刑事司法”为主题,结合对民营经济无罪案件的梳理分析,指出当前民营经济刑事司法中存在两大突出问题:一是行政犯扩大化解释,部分司法机关对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犯认定,过度扩张法律适用范围,将企业正常经营中的合规瑕疵纳入刑事评价范畴;二是形式化入罪倾向,案件审理中重证据形式完备性,轻行为实质危害性判断,导致部分未对社会秩序造成实质损害的企业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上述问题,周振杰教授提出四项优化路径:一是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强化辩护职能在民营经济刑事案件中的作用;二是通过指导性案例明确“情节显著轻微”的判断标准,为司法实践提供清晰指引;三是强化证据审查的实质性,避免以形式合规替代实质定罪;四是针对民营经济领域常见罪名和高频罪名,明确“实质出罪”的具体情形,为民营企业合法经营划定明确边界。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西北政法大学刑辩高级研究院副院长门金玲律师,从“行刑衔接”视角切入,结合蔡某非法采矿案、王某某骗取出口退税案等实务案例,阐释行政犯辩护的两大核心要点。
门金玲律师指出,行政犯以违反行政法规为前提,无前置行政违法则无刑事违法性。辩护需聚焦:一是前置行政法规的具体规范内容,如在王某某骗取出口退税案中,需先带入行政法,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界定“将运费计入货价”是否属于“假报出口”,再匹配刑法评价;二是行政机关当时的文件与管理模式,以周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为例,企业基于“招商引资”政策开展经营,后因区域规划调整被追究刑责,需结合当时行政监管文件及惯例论证责任阻却事由。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毛洪涛深入分析了民营企业在刑事涉案财物处置方面遇到的挑战和系统化治理方案。围绕“民营企业涉案财物处置”展开分析,指出当前存在四项核心问题:一是刑事手段不当干预经济纠纷,侦查机关违法查扣冻现象仍存;二是异地执法滥用形成“管辖陷阱”,“远洋捕捞”式趋利性执法困扰企业;三是合法与违法财产“一锅端”,资产混同、诉讼顺序和举证责任难题待解;四是数字资产等新型财产处置面临保全难、评估难、处置难三重困境。
针对问题成因,毛洪涛律师从法律规范缺陷、司法理念偏差、利益驱动机制、救济监督不足四方面剖析,并提出系统化治理方案:立法层面,推动《刑事诉讼法》修订,构建涉案财物处置制度体系;执法层面,强化程序约束,贯彻比例原则与最小必要原则,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司法层面,统一裁判标准,加强检察机关对查扣冻措施的全流程监督,健全涉企案件评查纠错机制。

中联北京办公室高级合伙人、刑委会主任巩志芳律师,聚焦“刑事辩护中如何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精神”,结合民促法的实施及一系列贯彻落实措施,指出律师不仅要关注案件本身的事实和法律问题,更要着重论证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律师要围绕保核心人物、保充裕现金、保重要资产、保资格资质等维度调整辩护策略。
巩志芳律师结合典型案例,从财产辩护(涉案财物权属争议、涉案财物与定罪量刑同等重要传递的信号以及涉案财产再审改判的典型案例)、量刑辩护(围绕个人与企业的关系)、多元救济(刑事申诉与国家赔偿衔接)三个维度,梳理涉企刑事案件辩护要点,强调律师需跳出“就案论案”思维,将保障企业持续经营作为核心目标。
律所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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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演讲后论坛进入律所参观环节,参会嘉宾在中联北京办公室主任孙晓颖的引导下,共同参观了设于律所内的“永恒的铭记——海淀抗战历史主题展”。该展览是中联所联合海淀区党史地方志办公室主办,在海淀区司法局党组、海淀区律师行业党委支持指导下打造的党建文化阵地,正值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之际,旨在通过历史回顾,弘扬伟大抗战精神,传递“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警示未来”的信念。

参观过程中,孙晓颖主任详细讲解海淀区抗战历史,参会嘉宾不时驻足凝视,认真聆听。多位嘉宾表示,在专业论坛间隙参观抗战历史主题展,是一场深刻的精神洗礼。此次参观将专业交流与红色教育相结合,通过历史传承强化了法律从业者的社会责任感与家国情怀。

圆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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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结束后,本次论坛进入圆桌讨论环节,论坛邀请到何峰、邱加明、于靖民、段旭蛟、苏继霞五位资深刑辩律师作为嘉宾参与圆桌论坛讨论环节。该环节由中联北京办公室高级合伙人、刑委会秘书长邢龙律师主持。

中联北京办公室高级合伙人、刑委会秘书长邢龙律师

中联全国刑事专委会主任何峰律师从当前刑事律师可以做什么的角度,提出以“一降一升”护航民营经济。所谓“降”,即刑事律师对外要通过个案努力促进相关既有制度的落地执行,例如争议较大的涉民企案件刑事辩护要全力促进落实庭审实质化改革的具体要求、促进落实裁判文书充分说理的刚性约束机制、促进落实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等制度。所谓“升”,即刑事律师对内要不断提升自己的辩护能力以匹配民营企业案件复杂的专业需求,例如刑商融合以吃透民营企业商业运行的底层逻辑、拓展研究以打通刑民行交叉法律问题的实务运用、强化责任以避免出现无效辩护的负面情况等。

中联南京办公室(江苏区域)刑委会主任邱加明律师在国企、民营、海外上市公司均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他指出,民营企业的发展,依托于社会经济法治发展这个土壤,民营企业最需要的就是平等对待、平等保护。企业风险防控主要是以预防为主,企业可以采取很多措施有效防范风险,在这方面,律师可以大有作为。律师要善于开发法律服务产品,帮助企业做好风险防控。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于靖民律师围绕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的话题展开,他指出,司法机关在处理涉案财物时存在用力过猛、范围过大的问题,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于律师结合自己担任法官期间曾将超范围冻结的资金予以解冻的经历,指出规则缺失是当前刑事涉案财物处理面临的突出问题,应当考虑区分不同罪名、程序和条件,采取相应的查扣冻措施,同时借鉴民事财产保全和执行的经验,在刑事诉讼中既保证不让任何人从犯罪中获利,同时尽可能保护民营企业合法的财产权。

北京和之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段旭蛟律师结合其多年在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的工作经历,对公安机关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办案机制进行了深入解读。他指出,公安机关对于采取人身强制措施的内部监督和制约存在不足,此次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意见提出,对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是否符合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实施严格审查,释放了强烈信号。段律师强调要善于抓住24小时窗口期,办案机关对人身强制措施的严格审查作为自身工作抓手,助力实现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效果。

中联北京办公室高级合伙人、刑委会副主任苏继霞提出,《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国家推动构建民营经济组织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表明民营经济组织内部反腐已经上升为国家层面关注的问题。苏律师指出,企业应当构建事前预防和事后防控两种机制,刑事律师可以通过产品化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在事前判断风险、把控方向,做好合规建设,也可以通过专业的调查取证工作,帮助企业做好刑事控告,将事后的损失控制在最小。
五位嘉宾发言后,还就如何界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如何防止将经济纠纷当做经济犯罪处理,以及刑民交叉的理论与实务问题展开了探讨。
论坛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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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总结环节,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韩秀桃教授对本次论坛做总结发言。他指出,民营经济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国家已出台多项相关政策,《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标志着民营经济保护从“政策导向”转向“法律保障”,此次论坛以该法律及最高院指导意见为切入点,精准回应了民营经济刑事司法保护的核心需求。
韩秀桃教授强调,刑事辩护领域需打破“壁垒效应”,构建“以刑事业务为底座的全产业链服务生态圈”。律所发展应注重“实质合伙”,推动业务板块融合,通过交流协作提升服务能力;律师应主动“换赛道”,聚焦数字资产处置、跨境刑事合规等新兴领域,在民营经济法治保障中实现专业价值。中联北京办公室打造“学习型组织”的举措,常态化的专业交流是凝聚行业力量、推动民营经济刑事司法保护体系完善的关键。
本次论坛通过理论研究与实务经验的深度融合,为《民营经济促进法》及最高院指导意见的落地实施提供了清晰路径,也为民营经济刑事司法保护搭建了常态化交流平台。参会人员表示,将把论坛成果转化为实践行动,为优化民营经济法治环境、护航民营经济发展贡献专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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