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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 中联北京刑委会走进中国政法大学课堂《律师实务课程》系列授课圆满完成
中联北京办公室 | 2025-11-03


2025年秋季学期,上海中联(北京)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委员会走进中国政法大学课堂,为2022级学生讲授《律师实务课程》。本次系列课程由中联北京刑委会副主任苏继霞、周慧,刑委会秘书长邢龙,刑委会侦查学研究室主任段旭蛟、中联全国刑专委副秘书长刘静五位律师共同授课。课程围绕会见、阅卷、庭审发问、庭审质证及法律文书写作展开系统教学,通过全流程实务模拟,助力学生拓展思维、激发兴趣,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


9月25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逸夫楼1029教室,中联北京高级合伙人、刑委会副主任苏继霞律师做了首场专题授苏律师结合二十余年刑事实务经验,以“律师规范高效会见实务”为核心,系统讲授了会见的法律意义、程序规范、各阶段实务要点与风险防控等内容,重点解析了会见前的准备、首次会见流程、各诉讼阶段重点及笔录制作规范等关键环节,并通过案例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律师会见的实务逻辑。在自由提问环节,苏律师基于其公安法制工作与执业律师的双重经历,从侦查与辩护的双重视角,为学生提供了宝贵的实战策略。


10月9日下午,中联北京合伙人、刑委会秘书长邢龙律师带来第二场专题授课。邢律师以“刑事案件的阅卷思路和方法”为主题,从“权利基础、审查方法、实务应用、风险防控”四个维度,全面深化学生对刑事证据体系的认知。通过多个典型实例,重点解析了证人证言审查、书证三性分析、电子数据合法性审查等关键技能;此外,邢龙律师还系统讲授了阅卷笔录的摘录法、列表法、构图法等实用工具,并依托真实案例警示执业风险。课程还设置互动环节,邢龙律师就学生提出的实务难点进行了深入交流。


10月16日下午,中联北京高级合伙人、刑委会侦查学研究室主任段旭蛟律师第三次授课聚焦“刑事庭审发问”。段律师从辩护人视角出发,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至第一百九十四条为法律依据,系统阐释了发问程序的诉讼地位与功能价值,重点解析了对被告人、证人、鉴定人等不同对象的发问顺序与内容限制。在技巧训练层面,段律师结合其公安法制工作与辩护实务的双重经验,提出封闭式提问、发问节奏控制、庭前沟通准备三大核心策略。段旭蛟律师还引入《毒舌律师》庭审片段进行情境化教学,生动演示了交叉询问中突发情况的应对方法。


10月23日下午,中联北京合伙人、刑委会副主任周慧律师第四讲围绕“刑事庭审质证”。周律师通过回顾1979年以来的立法沿革,揭示了质证制度向实质对抗的转型趋势,以什么是质证、为何质证、如何质证为逻辑主线,系统阐释了质证在刑事诉讼中的核心价值与操作路径。周慧律师强调,质证作为法庭调查的重要环节,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发挥着前后衔接的关键作用。质证作为控辩双方反驳对方证据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对法官施加影响的重要途径。周律师突破证据三性的局限,结合其亲办的无罪辩护成功案例,生动演示了如何将证据审查中的“发现”转化为庭审中的有效“展现”,帮助学生建立“从材料到证据、从质疑到认证”的实务闭环。


10月30日下午,中联北京合伙人、中联全国刑专委副秘书长刘静律师第五讲是以“法律文书写作”为主题,通过价值定位、策略方法、写作技法三层递进式教学,深度解析法律文书的本质。刘律师指出,优秀的法律文书是律师的“第二声音”,其核心在于用“有灵魂的文字”实现有效沟通。刘静律师提出三大核心方法论:文书表达应简洁精准、直奔主题,摒弃官话套话;注重形式创新,善用图表、图片等可视化工具增强说服力;灵活运用“意见类”与“申请类”文书的转换技巧,强化程序权利保障。刘静律师要求学生以法官视角审视文书表达,训练“结论先行、靶向说服”的写作思维,有效提升了学生的文书写作能力。


本次《律师实务课程》圆满结束,这不仅是一次深入高校、履行社会责任的成功实践,更是中联刑事律师团队专业形象与责任担当的集中展现。对于此次系列授课,上海中联(北京)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巩志芳律师表示:“未来,律所将与高校持续深化合作,积极投身法学教育,为培养卓越法治人才、推动法学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持续注入中联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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