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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刘兰玉
起初收到这篇约稿邀请的时候,我又,很不好意思地,婉拒了。之所以说“又”,是因为,我婉拒过我们律所的薛英姐好几次。
薛英姐是谁呢?
或许这篇文章会被还暂时不了解我们律所的伙伴们看到,所以我想可能有必要简单跟朋友们解释一下她是何许人也。
对我来说,简单讲薛英姐就是,“挖”了我一年之久的“大猎头”。让我从北京老东家律所里年纪最小的执业律师变成了现在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年纪最小的专职律师。
薛英姐(现在我喜欢叫她“英姐”,我关注到有些同事更喜欢叫她“薛姐”,反正伙伴们将来有机会来我们律所时听到的“英姐”、“薛姐”都可能是我前文中提到的这位“猎头”),她其实是我们律所服务中心一位做事很坚韧、很用心的负责人。
英姐第一次跟我联系的时候,就是我第一次拒绝她的时候。
当时我还在北京做执业律师,那个时候我在北京大概已经呆了7年,其实并没有决心要回成都发展。我还记得她第一次联系我,正好我在首都机场候机去外地办一个案子。电话里她声音很温柔,跟我说了当时矩衡律师事务所(现在已经是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的情况,问我要不要考虑去矩衡。我刚登机就跟英姐说,“好的。不好意思我这会儿在路上,如果要回成都再联系您哈”。然后我就挂断、登机、关机、完全忘掉了这档子事。
第二次拒绝英姐,是英姐又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说矩衡有不错的发展机会,问我,最近考虑得怎么样?因为我并没决定回成都,第一次又忘记了回复,心里觉得抱歉。当英姐提出加个微信的时候,我同意了。我跟英姐发微信说“辛苦您刚刚致电通知,如果之后我回成都提前联系您~谢谢~”。
第三次拒绝英姐,是英姐给我发微信说“刘律师,您好,您最近回成都了吗?”我回复说“不好意思才来得及回复您消息,我还没有回,手上案子太多了还有很多没有结。不好意思哈”。英姐回我“好的,没关系哈,刘律师,您回成都了欢迎到矩衡所来参观”。
第四次应该是我加入中联(成都)之后,正好遇到律所揭牌仪式。英姐当时可能觉得我是彝族小姑娘,应该能歌善舞,所以希望我加入所里的才艺表演。但愧于我确实一点舞台艺术细胞都不具有,所以婉拒了英姐。之后内心又特别愧疚。想到我手里有一家在国内空中舞蹈领域做得比较顶尖的北京常法公司正好当时要在成都发展,心想让专业的人来表演可能更具有观赏性,关键对客户公司来说确实也是一次非常好的宣传机会,一举多得。联系完各方万事俱备,结果最后因揭牌仪式的酒店场地不具备空中舞蹈的承重要求,最后以“流产”告终。
第五次,应该就是英姐第一次跟我邀约这篇稿子的时候。我当时担心,自己除了在法律环境里表达还将就能算过得去,其余场景下表达内容和表达方式不佳,完全不足以让律所的平台承载发布我写的这样干瘪、混乱的内容。所以又婉拒了英姐一次。
在拒绝了英姐几次之后,律所另一位同事有一天给我发消息再一次约我写这篇文章,当时我回想起了从北京到成都,再到选择中联(成都)的整个过程,想到我们律所热情宽容、真挚有爱的律师同事或者说前辈们(或许看在我是年纪最小的专职律师的份上会对我的词不达意有更多的宽容)和我们律所兼容并包、美美与共的律所文化,深感我们律所一直包容并且支鼓励我们每一位律师的成长。或许我这种写不出别的同事那样文采飞扬、善于表达的文章的律师,也能够有 “容身之地”吧。于是终于在DDL之前,开始磕磕绊绊地写起了这篇稿子。
可能,英姐最开始给我打的第一通电话已经给我埋下了“一颗魔法的种子”。断断续续地联络的一年间,真的使我认认真真地考虑起了要不要从北京回成都发展这件事。在一系列机缘巧合之下,最终使我做出决定:停止接办新案,结束手中全部在办案件后,注销了我的北京律师执业证回到了成都。
回想起来,当时大概是有以下主要几方面的考虑吧:
1、留北京的原因:北京的优势在于机会多、资源好。
客观上北京是首都,是最高法、最高检所在地,法学理论以及司法实践领域各方面的机会和资源跟地方上相比肯定有所差距。地方上不敢、不能、不好接的案子,统统都可能集中在北京。大案要案、疑难复杂、审判监督案件也相对集中。对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解释以及重要的线下探讨,极大概率也发生在北京。从法律这个领域来说,北京的资源分配优势、发展领先程度和信息更新速度,或许会甩出其他兄弟省份很大一段距离。总之,北京跟任何一个其他地区相比的特有优势,大概率众所周知,此处略去不表。
主观上因为我在北京读的大学,学的是法学与英语双专业,自己在法学领域的“社会资源”也基本全在北京。说“社会资源”也很牵强,因为其实是有机会得到看见人生更多可能性的幸运馈赠吧,除了时常感恩无其他途径可消化这种馈赠。在我大学的时候遇到了很多优秀的老师,课上课下教授给我很多法律人的思维方式与价值观,对我人生影响颇大,也对包括法律在内的制度设计所具备的引人入胜的魅力、难以抗拒的魔力、深感无奈的乏力有了一些十分浅显的人生思考。众多启蒙老师里,其中有一位对我来说特别的恩师,我叫她一超老师,是一位特别负责且真诚、心地特善良、也极受爱戴和尊重的好老师。在快毕业时的一次答辩前指导会上,她发现我并没有像其他同学一样有考研、考公、进入律所或者进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的计划,而是准备收拾行李回家先思考思考人生。当时的她,可能诊断出我的问题跟很多年轻人一样,想得太多而实践太少,于是把我推荐给了北京的一家律所。进入这家律所之后,又遇到了很多位前辈给我提供了各方面的指导、帮助和关怀。其中最令我感恩的是我两位师父,我叫她们大师父(文姐)和小师父(媛姐)。两位师父其实只相差一岁,但从人生态度、办案风格、人物个性上正好完全截然相反,可以说是天平的两端也毫不夸张。两位师父一同把我这张白纸带进了律师这个行业,我很幸运地跟在她们身边学习、请教,习得了很多作为律师以及作为法律人一生受益的珍宝。作为律师,能在刚入门时就遇到像家人一样的好老师,真的是律师生涯中一件太感恩的事情。当时才毕业参加工作的我,最为震撼的还有一点是,有机会见到了很多出现教科书上的大佬级别的人物。我读书的时候,高铭暄老师主编的刑法教材、江平老师主编的民法教材,还有好多位名字常出现在电视、教科书和法学杂志上的老师、老前辈(比如合同法的崔建远老师),这些在我之前的认知里都是遥不可及的人物(活化石、神话般存在)。因为极度幸运,在我刚参加工作不久就有机会跟他们一起吃饭、听他们对法律的看法、对案情的分析。这对当时的我来说,是一种近乎晕厥式的学习和吸收。这些人、事、物,离开北京,可能我就再也没有机会触碰、接近、学习以及回报了。
2、回成都的原因:成都的优势在于具备文化价值观酿成的“慢节奏”的同时,城市各方面发展竟然还具备极大的“快速”发展的动力和潜力。
成都。太好了。
我是四川人,老家在凉山西昌。成都离家近。而且成都好吃的、好玩的、有趣的东西太多了。之所以说“少不入蜀”不是没有道理的。单从吃这一点来说,成都这个地方,我认为单凭我自己有限的生命是无法从中找出难吃的东西的。所以我回成都的时间并不长,但已经逐渐长胖了十多斤。如果有跟我一样考虑从外地来成都发展又比较好吃的朋友,充分建议你们提前参考我的经验教训,要么对摄入的食物有很强的节制能力,要么对自己的身材有极其自律的管理能力。要么,可能就会像我一样,只能干脆重新购买更大号的衣物。
以上虽然不完全是戏说,但是还不足以成为一名北京执业律师回成都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真正让我决定回成都发展的原因是成都
既“慢”,
又“快”。
北京的节奏,出了名的快。从个人的感受来讲,北上广深等所谓的传统一线城市,仿佛时刻都有一只无形的鞭子在狠狠地鞭挞每一个人。甚至,如果哪天这根重重的鞭子不铲(四川话“抽”的意思)你了,你自己都忍不住要铲你自己。地铁上永远没有空的座位,地铁外还永远有奔跑的人。可以说是,浪费别人的时间约等于“杀人”,浪费自己的时间还不如“自杀”。不管是写字楼、咖啡馆,或者哪怕是便利店、洗手间,都有无数行色匆匆的人在谈论各种高大上的项目、宏观经济政策、微观主体作用。中国发展得太快了,一线城市发展得太快了,遍地都是机遇与挑战,人们有学不完的新东西、解决不完的新问题、挣不完的钱和安抚不完的焦虑情绪。这可能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经途径,或许也是代价吧。
但,成都的节奏,就是有历史原因的、包含文化底蕴的慢。“少不入蜀”的说法由来已久。西汉到三国,唐代到明初,成都好像总能在天时地利的加持下为一个个逝去的王朝保留血脉。从古至今这种结合地理位置、地形特点、物资情况、气候因素等综合影响下形成的文化,已经让社会中弥漫着一种让人要发自内心主动享受生活的社会态度。街头巷尾遍地可见的“藤竹椅”、“盖碗茶”、“晒太阳”、“火锅串串冒菜”、“凉粉凉面冰粉”……这些在我看来不仅仅只是表现形式,而更是一种实质。比方说“火锅串串冒菜”这类成都美食,它在食材种类、烹饪手法、摄入口味等方面,都体现出一种美美与共、兼容并包、和而不同的文化实质。成都,遍地都是包容性、幸福感、尊重生命的文化底蕴和享受生命的人生态度。
另外一方面,成都在“慢”文化下,因为社会氛围好,还真也能带动了经济发展、资源倾斜。人民群众都有意愿尊重和享受生命,消费意愿就强、交易频率就高、市场力度就大、经济发展就繁荣。同时,加上中国经济正走向纵深发展,消费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主动力,国家也支持鼓励成都的发展建设,比方说“西部大开发”、“一路一带建设”、发改委同意成都都市圈发展规划等一系列举措,让深居内陆的成都作为“新一线城市”而强势崛起。成都的机会和资源,并不一定比北京少。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机会和资源的差距可能会逐渐缩小,或者说,成都在某一方面的优势长板(如包容性、幸福感等社会文化特质)在年轻人普遍生存压力大、精神包袱重、人口老龄化又较为严重等现实情况下,可能将逐渐成为别的地区无可比拟、无法替代的优势而使其遥遥领先。
说完为什么选择从北京回成都,再谈谈为什么选择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吧。
考虑回成都的时候,其实有不少成都的律所抛出过橄榄枝,当时选择范围内的律所类型可大致粗浅地分为以下3类:
1.一线城市红圈所在成都的分所。
2.西南地区的本地龙头所。
3.亟待发展的精品小所。
我有一个一直以来被我视“劣势”或者说是“缺点”的经历,前文也作为写这篇拙文的“免责条款”提到过,就是我还在北京的老东家时,就是当时所里年纪最小的专职律师,结果回成都之后依然是。
以我浅显的拙见,对像我这样的青年律师来说,在面对岔路口时,尤其重要的是需要解决青年律师的发展路径规划和可能实现目标的平台问题。
1.一线城市红圈所在成都本地的分所。
其实红圈所对青年律师的发展方向、晋升途径相对规定得较为明确可相对刻板,可预见性较强但灵活调整的空间不太大。大部分模式是公司制管理,进入某个部门后在某个团队处理大致同类案件的同个环节。好处是各个业务领域环节特定化分工,工作效率更高、专深尖概率更高、同类案件的优势强;弊端可能是工作内容更具有单一性、机械性,不太具备多领域多样性,同时业务领域、案件承接、工作内容、节奏和模式都不太能自主选择。
上述模式可能更适合已经明确将来会固定在某一特定领域发展(需要综合考虑满足自己既擅长又喜欢、方向又有发展前景、付出和回报的比率及周期合适等因素),不再打算涉足其他领域、并且愿意主要根据公司制年限方式取得晋升的机会和相应待遇,同时不愿意为自身在本地的案源所困扰的律师。对当时的我来说,比较倾向于能自主选择业务领域、案件类型、是否接案、工作内容、工作节奏等事项,并且因为自己就是四川人,属地因素导致希望能对自己的生活和案件有更多的选择和控制权,否则还不如回北京接受更加极致的工作体验。
2. 西南地区本地的龙头所。
其优势是根植于本地,对本地的司法环境、法律生态、资源案源等方面都具有更深入全面的了解以及具备一定案件节奏、效果控制力度。弊端是,人数较多、管理繁杂且案件之间发生利害冲突的可能性较大。对青年律师来说,可能好不容易通过自己的案源接到一个小案子,但或许会因对方当事人的律师是本所其他同事(比如合伙人)而直接因为利冲制度而被PASS。
3. 亟待发展的精品小所。
当时一些精品小所急需能独立办案的律师,北京的执业律师证可能会给整个初期发展的平台镀金,所以曾有些精品律所向我抛出过橄榄枝,条件听起来非常诱人。但我深知自己是一名年纪很轻的律师,要摆正自己位置和心态,不是所有给到手的东西都需要和能够接得住,不管环境再怎么发展,也需要尊重客观规律。律师行业是一门需要不断学习、不断丰富理论知识以及实践经验的手艺活。虽然我因极度幸运,在之前的工作经历中可能积累了在同龄人中相对较丰富的经验,但是远不足以坦然接受当时一些精品所给出的诱人条件。
综合来看,矩衡律师事务所在成都本地从一家最开始的类精品小所发展成为了可以说是西南地区本地的龙头所之一,在转变为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之后,又向全国化甚至国际化迈出了一大步,势头强劲完全有希望成为将来全新模式的红圈所之一。
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就像成都这个城市一样,从本质到表现形式上都体现出一种美美与共、兼容并包、和而不同的文化实质;跟成都这个城市一样,遍地都是包容性、幸福感、尊重法律的文化底蕴和享受法律及相关工作的职业态度。同时也跟成都这个城市一样既然“快”、又“慢”。
从我加入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到现在,已经有很多,相信将来会有更多的同事加入这个大家庭,律所处于高速发展的“快”节奏时期。
但是,加入的每一位律师同事,各自有不同的擅长领域、发展方向、路径规划、工作节奏、业务模式等,中联(成都)让我感受到它一直在做的事情就是,尽可能在包容每一位伙伴特殊性的基础上,围绕专业化的目标通过充分的交流、培训、资源共享、高效保障等方式,做到能让大家尽量不受限制地、得到充分支持地各自发挥所长,真正实现美美与共、共同发展。
从行政、财务同事的服务(健身房、娱乐区、生日会、迎新会、节日活动、行政及财务手续办理效率和同事对接态度),到各领域律师前辈对青年律师的培训沙龙、再到全国各地中联律所间线上会议对专业知识及办案经验的交流分享,律所竭尽所能让每一位律师可集中精力在实现自己想做的业务领域的同时,还能使得律师在自己需要的时候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随时随地去获取所内的资源。关键同时你还有自行判断和选择自己是否需要获取资源、何时获取资源、获取何种资源的完全自由。这又是一种完全包容、开放式的“慢节奏”发展。这种节奏对独立的专职律师尤其是青年律师来说,极其友好。
总而言之,之所以离题那么久絮叨为什么选择离开北京回到成都,为什么回成都选中联(成都)。是因为,我认为人生没有一定要怎么样的说法。稿子写到这里的时候,我突然感觉这个转折放在这里好像略突兀,但这确实代表了我一部分我想要跟朋友们分享的人生价值观。
人是很有限的,当然人所制定的(包括法律在内的)各种规则其作用也很有限。有时我常常想,怎样选择才是更好的路,什么才是正确的选择,如何知道自己是否做了对的事情?最后发现越想越想不明白。有时就算想破脑袋自以为想明白了,人生实际上也不是事事都能按照预想的那样发展的。所谓世事无常,一定情境下大概就是这意思了。
人生没有一定要怎么样的说法。大概比如在我读大学前,我想我一定要选择一个离家人朋友近、又很轻松的学校和专业,没有想到自己会去北京海淀区读法学与英语专业;比如在我工作之前,我想我一定要先回家把自己的精神矛盾解决掉,没有想到自己会遇到一位关注我精神世界而将我推荐到北京律所工作的恩师;比如在我成为律师前,我想我一定会验证自己的对社会生活很黑暗以及人类本性不过如此的悲观结论,没有想到会被两位迥然不同但是同样待我像家人一样的好师父照顾、关爱、指导,让我爱上了做律师和做一名有法律信仰的社会人;比如我在进中联成都之前,我想我一定会忐忑辛苦清贫疲惫地过好长一段时间,没有想到我在同事们的帮助和律所的支持下顺利完成了成为一名独立律师这一重要的职业转折和过渡。
这些好像都是运气成分更多。怎么想,或许都是想不出来的。
所以当我认为一定要怎么怎么样的时候,我时常会提醒自己:放大、拉长了看,人生或许没有一定要怎么样的说法。
但,不从人生整体性的长时间维度来看,而缩小到阶段内、当下的片刻来看,有时候是需要一些一定的。
比如说:如果是跟我有相同或者类似经历,仍然正在面临考虑是否从外地来成都发展这类岔路口该如何选择等问题的朋友们,我就一定建议你要参考我们的经验,选择一家像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这样适合自己的平台;
再比如说,如果有幸能有一些竟然真的能读完我这篇冗长可能还词不达意的文章的朋友,我想还能看到此处的你,一定特别适合找我合作法律案件哦。
- 作者简介 -
刘兰玉-律师
擅长领域:
婚姻家事与私人财富,公司商事,涉外商事与一路一带法律服务,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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